小产权房买卖分情况确定是否需村委会同意,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住宅转让,按“一户一宅”等规定流转时,通常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备案(部分地区还需乡级政府批准),这是集体土地管理与内部权益确认的必要环节。

若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房屋流转,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村委会常负责组织表决与备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买卖小产权房(如卖给城镇居民),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合同一般无效,即便经村委会同意也无法改变交易违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此外,部分地区(如深圳)因城市化发展无行政村,或有特殊政策,可能无需村委会同意,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小产权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1、法律风险:小产权房无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仅靠村委会或开发商的一纸协议证明权属,买卖协议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大概率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双方权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

2、过户风险: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买方支付房款后仅能获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法律认可的所有权,卖方可能出现一房多卖、反悔收回房屋的情况,买方维权困难。

3、拆迁补偿风险:遇到征地拆迁时,补偿款直接发放给土地所有权人(村集体)或原建房人,实际购房人往往无法获得足额补偿,甚至可能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外,即便有购房协议也难以对抗村集体和原产权人。

4、政策风险:国家明确禁止小产权房确权发证和上市交易,未来若出台整治政策,可能面临房屋被拆除、没收的风险,且购房款无法追回;同时小产权房无法纳入保障性住房或市场化住房体系,增值空间几乎为零。

5、交易主体限制风险:仅允许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向城镇居民或外村村民出售的,交易行为违法,村委会可拒绝备案,一旦发生纠纷,合同无效的后果由买卖双方承担。

6、后续权益风险:无法办理抵押贷款、落户、子女入学等手续,房屋质量维修、物业管理等也缺乏统一规范,出现问题后维权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