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租房后子女可以入学,各地普遍遵循“租购同权”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招生政策为准。首先要明确公租房产权属性,多数公租房不能完全私有,购买后多为有限产权或使用权,子女入学需以实际居住为核心依据,按当地生源排序规则统筹安排。

若已取得公租房完全产权并办理不动产权证,通常可按“有房”类别参与学区划分,结合户籍情况排序入学;若仅为使用权,一般按“有户无房”或“无房无户”类别,凭公租房租赁合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申请,教育部门会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地户籍家庭还需满足当地规定的社保、居住证等附加条件(如长沙要求连续满一年)。实际入学时需准备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按当地招生流程报名。

公租房的产权性质有哪些

公租房的产权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核心是“谁投资、谁所有”,且多为租赁属性,个人通常只有使用权,处置权受限:

1、政府完全产权:由政府出资建设或收购,产权归政府或其指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国企,属于国有资产,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不得买卖、抵押、转租,租期一般3-5年,需定期审核资格,不符合条件需退出。

2、社会投资主体产权:企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在政府政策支持下投资建设,产权归投资主体,面向内部符合条件人员出租,配租情况需向住房保障部门备案,产权处置同样受政策约束,不得擅自改变保障用途。

3、共有产权:部分地区试点的特殊形式,政府与个人按出资比例共有产权,个人可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逐步购得完整产权,未取得完整产权前,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需经政府同意。

4、有限产权(特殊试点):个别地区有可售型公租房试点,个人购买后取得有限产权,需满足规定年限、补缴相关费用等条件,方可上市交易,且政府通常享有优先回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