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表现得更“左”
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组织,有条件实行以粮为纲,发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和发展工业同时并举。人民公社应该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从两方面发展生产,既要大大发展直接满足本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要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为国家、为其他公社所需要的商品性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如果公社只搞自给性生产,不搞商品生产,不进行商品交换,农民不把粮食等农产品和工人生产的工业品交换,那么工人怎么能有饭吃,农民怎么能够有衣穿,怎么能够得到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如果公社不把自己多余的产品卖给国家,卖给其他公社,怎么能够得到货币收入,哪里有钱分给社员?京、津、沪郊区农村之所以比较富裕,是因为这些地方商品生产比较发展,商品交换比较发达。社会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社员的需要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公社的生产不可太单调,不能只生产自己需要的东西。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要多搞商品生产,要尽可能多地生产能够交换的东西,向全省、全国、全世界交换。
当然,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把国家和公社的商品交换,纳入计划的轨道,要逐步推广合同制度。
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想不要商业了。我们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表现得更“左”,主张现在就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他们没有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差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利用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不懂得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价值、价格和货币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这些表明,他们根本不认识无产阶级对五亿农民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直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我们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几亿农民;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五亿农民。有了人民公社,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有计划地发展。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等等,都要发展。如果不实行商品交换,把陕西的核桃拿来吃,一个钱不给,陕西的农民干吗?把七里营的棉花无代价地调出来行吗?你如果这样做,马上就要打破脑袋。
“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现在,我们的国家只占有了一部分生产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就想立刻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想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物资调拨。这样做,就是剥夺农民。斯大林分析恩格斯的话是对的。只有国家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社会的产品十分丰富了,才有可能废除商业,商品交换才能过渡到产品交换。我们的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懂得这一点。我提倡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想用斯大林这个死人来压活人。
——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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