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军事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学说史上,毛泽东提出军事辩证法这个概念。

1936年毛泽东在红军大学讲课时曾用过这个题目。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批读哲学书籍时也曾用过“战争辩证法”这一概念。

在他的倡导下,延安的“新哲学会”对军事辩证法进行专题研究。

60年代初,中央军委的一个决议中指出毛泽东军事思想包括军事辩证法,毛泽东肯定了这一论断。

毛泽东军事辩证法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目前形势与我们的任务》等一系列军事著作,论述了军事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命题和主要范畴及原则,按照朱德的说法,这些著作“着重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即军事辩证法”

二是在各个历史时期毛泽东指导战争的大量文件和电报中,这些文电集中体现了毛泽东正确认识和解决战争中全局与局部、全过程与各阶段,兵力的集中与分散、进攻与防御以及力争主动、强弱转化等矛盾关系的高超艺术,充满了军事辩证法思想。

哲学社会科学界对于毛泽东军事辩证法的研究,普遍认为它的基本内容包括:

关于认识战争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本质、解决战争矛盾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认识战争规律和运用战争规律指导战争,解决战争过程中主客观矛盾的理论和方法;

关于战争的性质、目的、手段及战争的基本矛盾;

关于战争的物质基础和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

关于强弱转化以弱胜强的规律性;

关于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各种组织形式及作战形式的相互结合与相互转化;

关于战略战术原则的对立统一关系;

关于认识战争过程的思维方式与军事学术研究的一般方法论,以及进攻与防御、主动与被动、全局与局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确实性与不确实性、偶然性与必然性等一系列军事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等等。

毛泽东军事辩证法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哲学精髓,是我军几十年武装斗争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

毛泽东军事辩证法强调在充分认识战争规律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战争中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从而实现强弱转化达到克敌致胜的目的。

毛泽东军事辩证法思想对于研究现代条件下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规律性,指导未来反侵略战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