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资本的法,维工人的权!
在灯火通明的写字楼里,在机器轰鸣的工厂车间中,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流水线上的工人对《劳动法》条款的熟悉程度,有时竟超越了处理劳资纠纷的律师;外卖骑手们组建起互助群,细致地研究算法规则与平台协议,试图在系统的缝隙中争取一丝喘息。这不是偶然的个人奋进,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者为捍卫自身生存权益所进行的一种沉默而普遍的抗争。这种抗争,恰似一道微光,既照亮了铁笼的栏杆,也测量着铁笼的尺寸。

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法律的精通,首先深刻揭示了这一法律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维护现存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结构。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体系,归根结底是为资本增殖的顺畅运行保驾护航的。然而,当工人拿起这部本为约束他们的法典,逐字逐句地引用其中关于工时、薪资、安全保护的条款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运用敌人的武器进行防御。这一行为本身,便是一场生动的揭露:它表明,即便是资产阶级为自身统治合法性而设定的“游戏规则”,也充满了资本无限扩张的欲望与劳动力再生产基本需求之间的内在紧张。工人们依法维权的实践,如同将一面镜子对准了法律,照出了其标榜的“公平”“正义”背后,那无法掩饰的阶级裂痕。法律承诺的“平等权利”,在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的巨大优势面前,往往显得苍白,工人的精通正凸显了这种形式平等与实质不平等的悖论。
然而,这种在法律框架内的斗争,其力量与局限并存。它确实能在特定情境下为工人争得些许改善,延缓绝对贫困化的加剧,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分析的,工联组织的经济斗争可以暂时改善工人的处境。但这种斗争,基本上仍在承认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它追求的是“较公平的交易”,而非推翻交易制度本身。它像是在资本主义大厦内,努力为自己的隔间争取更好的通风和采光,却未必能动摇大厦的地基。马克思曾区分了工人阶级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的转变,单纯的法律维权,若止步于此,往往使斗争停留在经济层面,难以自动升华为旨在彻底废除雇佣劳动制度的政治意识。有时,个别维权成功的案例甚至可能被体系吸纳,成为一种“安全阀”,通过局部妥协来维护整体的稳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此类斗争毫无意义?绝非如此。历史的辩证法告诉我们,量的积累终将引发质的飞跃。工人们在运用法律武器的过程中,亲身体验到法律的边界与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属性。一次又一次的诉讼、谈判、博弈,不仅是权益的争取,更是阶级觉悟的锤炼课堂。当他们发现,即便熟读法条,仍难以撼动系统性的剥削,当他们意识到联合行动比个人抗争更有力量时,批判的武器便开始向武器的批判转化。这些日常的法律抗争,汇聚起来,成为孕育更广泛、更深刻阶级团结的催化剂。
因此,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法律的精通和运用,是一幅充满张力的辩证图景。它既是特定历史条件下迫不得已的生存智慧,也是阶级力量在体制内隙中顽强生长的表现。它不能替代最终解放的目标,但却是走向最终解放的、不可或缺的实践阶梯。真正的解放,并非在于更熟练地扮演资本主义规则下的维权者角色,而在于透过这些实践,认清自身的历史使命——即打破笼罩着“自由”“平等”法律幻象的整个资本逻辑的枷锁,创造一个消灭了阶级剥削的新世界。那条维权所依的法律条文,在觉悟的劳动者眼中,终将不再是乞求权利的凭据,而是转化为埋葬旧世界的铁锹上的第一道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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