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内遇到拆迁怎么办
1、先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的条款,有约定(如补偿分配、合同解除等)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按法律规定与当地拆迁政策处理。
2、要求出租人提前书面通知拆迁事宜,明确搬迁期限、补偿项目等关键信息,同时核对拆迁公告、征收决定等官方文件,确认拆迁合法性。
3、因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主张返还剩余租金、押金,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实际损失。
4、补偿分配上,房屋价值补偿归出租人,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归实际支出的承租人,经同意的装修补偿归承租人,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归实际经营的承租人。
5、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经出租人同意,可主张装修残值补偿;未形成附合的可自行拆除并带走,保留相关费用票据与装修合同。
6、与出租人、征收方协商补偿分配与搬迁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居委会、行业协会调解,或向住建部门、12345平台投诉。
7、合同有仲裁条款按约定申请仲裁,无则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租赁合同、拆迁文件、损失票据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
8、配合拆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避免因自身原因扩大损失,同时留存搬迁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证据。

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拆迁条款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补偿分配
1、先核对当地拆迁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明确补偿项目(如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补偿等),区分补偿归属主体。
2、房屋价值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出租人(被征收人),这是对房屋产权价值的核心补偿,承租人无权主张。
3、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归实际搬迁与实际安置的承租人,因是对承租人搬迁与临时过渡的实际损失补偿,可向出租人主张支付。
4、装修补偿方面,已形成附合且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按剩余租赁期与装修使用年限比例核算残值归承租人;未形成附合的可自行拆除并带走,保留装修合同、费用票据等证据。
5、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按公平原则分配,兼顾承租人经营损失与出租人租金损失,可协商比例或按当地政策执行,承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等经营证明。
6、拆迁奖励、补助一般归出租人,但因承租人配合搬迁获得的奖励,可协商分配。
7、书面通知出租人分配诉求,列明补偿项目、金额、依据及支付期限,通过EMS寄送并保留回执与函件副本。
8、与出租人、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或向住建部门、12345平台投诉,要求介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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