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1、与赠与人协商补签合同,注明原合同丢失,新合同内容与原合同一致,双方签字按手印,明确效力等同原合同。
2、若合同经公证,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公证处调取存档件复印,复印件加盖公证处公章,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3、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交易中心等部门,凭身份证申请查询赠与合同备案存档件并复印,要求相关部门加盖核对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4、若通过中介签订合同,联系中介调取存档副本,复印后让中介盖章或让赠与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5、收集合同履行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契税缴纳凭证、交接记录、聊天/通话记录等,佐证合同存在及内容。
6、必要时登报声明原合同作废,避免被冒用,声明可作为补办新合同的辅助证明。
7、若赠与人不配合补签,可凭上述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效力及内容,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赠与合同补签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核实双方身份与处分权,明确赠与人与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认赠与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房屋拥有合法处分权,若为共有房产(如夫妻共有),需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
2、精确列明房屋信息,包括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号、土地性质、产权类型等,确保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模糊引发纠纷。
3、清晰表述赠与意愿与性质,注明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需明确义务内容、履行标准、期限及违反义务的后果,保证条款合法且可执行。
4、明确原合同相关情况,在补签合同中注明原合同丢失,新合同内容与原合同一致、效力等同,同时标注补签日期,避免与原合同混淆。
5、约定过户与办证细节,明确过户时间、流程、税费及土地出让金(若有)的承担方,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确保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衔接。
6、明确撤销权与违约责任,区分是否公证约定撤销权限制,未公证的不动产赠与在过户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约定双方违约情形及赔偿方式。
7、规范签署与留存流程,双方亲笔签名按手印并注明日期,可邀请见证人签字;合同一式多份,双方、公证处(若公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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