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与全球资本主义的法律架构
编者按
Editorial Notes
我们时常习惯于一种观点:国际法实质上只是帝国主义的遮羞布,而当下的全球资本主义与帝国体系是无政府主义的。当下特朗普对于国际法的肆意妄为之举,更加强了这样的一种印象。但我们就时常忽视了一个基本的政治经济学事实:资本主义在一定场域内的运作需要「法律体系」这一基础设施。而这一视角也帮我们揭开了国际法的另一面:国际私法体系。
本文之中,作者介绍了芬兰国际法学家科斯肯涅米发表在英国《新左派评论》上的一篇文章。其指出当前的国际法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嵌入在了国际资本主义秩序之中。其中,表面上时常被突破的国际公法只是露出水面的冰山,而更为重要的,实际上是一系列国际公法——譬如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条约。这一系列产权、贸易、商业规范,构成了绵密的国际私法体系,法律上保障着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稳定。
而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在不存在跨国条约与规范的地方,尚存在着各国私法体系的趋同现象「当代法律意识的帝国」。这种法律体系上的意识,现代霸权保障了各国在自身的立法上都趋于新自由主义体制下资本自由流动的要求。
这种背景之下,当代的左翼即不能用简单的方式将国际法等同于国际公法,又为之毫无作用的遮羞布。正相反,国际公法与国际司法构成的绵密体系,是当今全球资本主义的重要上层建筑,更是日后社会主义者不得不解开的戈迪乌斯之结——即在全球层面,突破这一资本主义国际法律体系的罗网。

国际法、统治术与全球资本主义的法律架构
国际法是法律吗?国际法是国际的吗?在一个愈发动荡不安,权力政治大行其道的时代,国际法还有生存空间与存在价值吗?这些自数百年前就被法学家、外交家不断讨论的话题,在2026年的第一个月,被美国特朗普政府的诸多激进举措再次推回公众舆论视野。2025年8月,芬兰国际法学家,国际法学界的批判主义理论大师科斯肯涅米(Martti Koskenniemi)在《新左评论》发表了题为《统治我们的法律:全球资本主义的法律架构》的新文章,作为对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在此前对国际法批评的回应和拓展。对历来以批判视角考察国际法,关注国际法与国际政治现实互动的科斯肯涅米来说,国际法的问题或许从来不是“是否有用”“生存死亡”,而是深入其机理,观察国际法如何成为资本主义帝国的全球统治工具与“帝国理由”。
科斯肯涅米此前在《温良的万国教化者:1870-1960的国际法兴衰史》和《直到地极:1300-1870的法律想象和国际权力》这两部国际法“时间简史”中就已经充分涉及这篇文章的讨论主旨,那就是除了传统意义上国际公法对于国家间战争与和平、外交与博弈等高政治领域实践的关注,国际法的权力面向还潜移默化地体现在那些为人们忽略,但规范和决定了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基础设施”或者“法律基础架构”之上。所以这篇文章既是他和安德森作为法律和非法律学者论辩的成果,也是他对法律想象、国际法史、国际法与政治、权力、帝国问题的延伸思考。
作为当代西马流派的重要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佩里·安德森在运用理论工具“穿透国际法面纱”方面毫不留情且理论锐度十足。在他看来,国际法是西方霸权,尤其是美国主导世界的意识形态工具,它缺乏执行力、充满虚伪性,更多作为一种文化或者意识形态工具,而不是真正能够遏制强权和维持国际秩序的“法律”。这一观点与安德森对“国际法究竟是不是法律”“国际法与霸权”“国际法的西方历史渊源”等问题的研究思想一脉相承。在前半句话上,科斯肯涅米与安德森保持基本一致,但是他认为,以安德森为代表的左翼批评家经常犯“近视”的毛病:他们总是用国内法尤其是刑法的“惩罚”视角衡量国际法,因此也就过分重视联合国、国际法院等“外交官的法律”,忽视了真正塑造全球不平等的深层机制:一个由“主权”“财产”“契约”“权利”等法律术语、“国家”“公司”“个人”等多元主体、私人权利、公共权力与特权网络复杂编制支撑起来的“法律帝国”。换言之,一套支撑全球资本主义运作的庞大法律基础设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种法律基础设施免疫于针对国际法的常规批评。它由多种类型的法律组成——国际与国内、私法与公法、正式与非正式——这些法律相互配合,在战争与主权冲突的表象之外,持续再生产着一个平庸却不公的世界现实。”
实际上这也是一个有趣的思想小实验:如果按照安德森的理论,国际法完全是一种无力制约大国政治和帝国霸权的“摆设”(或者用EJIL某篇文章的话来说,“资本主义的伪善面孔”),那么国际法如何能够在被大国利用时就成为如此趁手的工具?申言之,尽管批判主义、左翼和第三世界理论家们经常批评国际法在“限制大国时无能为力”和“被大国利用时为虎作伥”,但是这种无能为力和为虎作伥的发生方式是否存在本质不同?即便是号称修改了非正式帝国统治方式,高度依赖国际法作为行动合法性辩护的美国,也很少能在传统的外交、战争等高政治领域从国际法这份工具上直接获益,而更多是创造一种方便硬实力粉墨登场的软实力语境。如果说小国无法用国际法抵御美国的炮舰外交,那反过来,美国实际上也不能用国际法消灭其大小竞争对手的舰队、战机和装甲集群,双方都只是将国际法作为一种论辩语言来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不是直接用国际法担纲“武器的批判”。因此,如果一个帝国试图将霸权更坚实和长远地建立在国际法的“为虎作伥”之上,那国际法就还要找到一些更强大的力量来影响世界,那些“虚伪而软弱”的机制显然是不够用的。
因此,科斯肯涅米将目光转向他长期关注的“主权”“财产”“权利”等概念,首先考察国际法作为构建现实语言的“框定力”。他认为,法律话语能够将客观原始事实转化为合法—非法的二元判断,从而预先设定了社会关系的结构。国家、公司乃至个人本身都是法律建构的产物。在全球层面,法律不仅限制行为,更赋予权力——尤其使资本与强国得以援引法律主张来巩固优势。在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下广泛倡导的“去规制”,实则是以新规则取代旧规则,法律始终在分配自由与服从、权力与脆弱性,构成我们想象和实践社会关系的基本框架。由此,国际法话语在一个日渐去意识形态化的国际社会扮演了唯一通用语言的角色——不使用国际法话语,人们就无法书写历史,无法在国际社会发出所有国家都能听到(或者说愿意听到)的声音。
接下来,科斯肯涅米探讨了公法服务于私权的漫长历史,指出现代国际法表面是“公法”,实质常为私人资本服务。这一部分的许多研讨想必与他《直到地极》一书对于欧洲列强近代国际法、跨国法实践的详细梳理存在密切关系,科斯肯涅米也灵活自如地援引了大量英国、荷兰殖民与国际贸易活动的案例加以佐证。确实如此——两个在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东印度公司”(英国EIC和荷兰VOA),都是主权与财产、公权与私产共生关系的集大成者。在现代国际法结构中,他指出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是这种关系的最典型体现:三千多项条约赋予跨国企业绕过东道国法院、秘密仲裁并索赔天价利润的权利,严重削弱国家监管主权。此外,全球近6000个特殊经济区通过放弃本国劳工、环保与税法,构建出平行于国家法律的“特权飞地”。这些机制共同构成一套为资本护航的全球私法秩序。科斯肯涅米指出,“当批评者将国际法描述为一种软弱、虚伪的外壳,认为它不断被列强操纵或践踏时,他们往往忽视了法律在无数细微、隐蔽的层面上,如何赋权并解放了强大的私人行为体,以他人为代价重塑资源分配,从而延续并再生产全球关系中的不公结构。”
在第三部分,科斯肯涅米转向国际法与跨国法的密切关联,认为传统意义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已然模糊。尤其是在后冷战时期,各国法律体系在“法治”“良治”“市场化”等话语推动下呈现出高度趋同的特征,形成了邓肯·肯尼迪所说的“当代法律意识的帝国”。英美式法律教育、律所模式、人权话语与公司治理标准的全球扩散,重塑了南方国家的法律职业与制度。(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到,科斯肯涅米对于美式法学院教育和律所运营模式席卷全球颇有微词)同时,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机构通过指标排名、最佳实践指南等“软法”手段,将国内政策纳入全球规制网络。通过这些密切关联的跨境安排,法律不再只是国家意志的表达,更是全球治理技术的地方执行。
一旦完成了这种国内法—国际法边界的模糊过程,“全球治理”的兴起和国际权利文化的蔓延,专家统治与碎片化霸权就已经铺平了它统治的道路。冷战后,国际法从国家间外交转向“全球治理”,表现为贸易、人权、环境等专门法律领域的“碎片化”。各领域专家争夺问题定义权与资源优先级,政治被转化为法律机制间的管辖权斗争。治理依赖模糊原则,强调协商而非规则,在这个过程中,“专家统治”开始取代传统意义上国际治理的主权模式。这种去形式化的治理看似中立,实则将结构性不公自然化。在这里,科斯肯涅米援引了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与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的新帝国理论,认为新帝国并非中心向全球辐射权力的体系,而是一种去中心化系统,其权力嵌入在“国际社会”的层级化网络中,通过各种专业知识形式体现出来——在国际经济、贸易、合同、公司、环境、人权、卫生等复杂领域,并非一个强大而令人生畏的利维坦支配一切(这反而容易被识别和警惕)。相反,隐藏在日常运作之中的低层级规则、惯例与标准这些“构成了全球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日常事务”成为支配性力量。国际法提供了一个难以反抗的层级结构,因为如果你想要参与全球治理,首先就要让自己受到这些貌似中立规范的规训和引导。
在最后,科斯肯涅米没有忘记点出全球右翼敬爱的美国川普大统领。尽管MAGA运动和一系列附属政治势力在表面上对国际法极不友好且呈现出“无法无天”的行为逻辑,但科斯肯涅米强调,全球资本主义的法律架构依然牢固运行着。即便是特朗普政府和MAGA运动,其政治能量本身正是由公司税法、金融规则、投资条约等法律机制所赋能的,无论其领导者多么鄙夷国际法,金融寡头及其政治同盟者也必须在实践中利用这套国际法规则来继续维持盈利,扩张收益和影响,而不会真的放弃它们。
这进一步说明,国际法的真正的战场不在联大,而在日常运作的法律技术细节之中。要改变不平等的世界秩序,必须直面这套“如梦魇般压在生者头脑上”的法律结构。科斯肯涅米在最后总结到:
若要理解国际法的力量,就必须密切关注它在全球范围内对社会等级结构以及权力与资源分配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最终的问题是:在这场全球性的法律博弈中——谁必须向谁的“法律真理”屈服?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