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分割公式为:‌房产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双方平均分配‌,即每方分得(房屋现值 - 剩余贷款)÷ 2。

‌2、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本息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 ÷ 房屋总价款)× 离婚时房屋现值 × 50%‌,其中房屋总价款通常指购房款加总利息(即首付加贷款本金总额)。例如,房屋购买价100万元、贷款利息20万元,共同还贷本息10万元,离婚时房屋现值200万元,则补偿额约为8.33万元。‌

婚后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处理

婚后购房共同还贷在离婚时的处理,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原则是‌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

1、‌婚后购房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均属共同所有。‌

‌分割方式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和补偿方案,例如一方获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状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补偿金额的计算基于共同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部分。‌ 常见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 = (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 × 不动产升值率) ÷ 2,其中不动产升值率 = 房产现价值 ÷ (购买价格 共同还贷利息)。例如,购房价100万元,共同还贷本息20万元,现价值150万元,升值率=150/(100 20)=1.25,补偿额≈12.5万元。‌

‌3、特殊情况包括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和房屋贬值。‌ 若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方式类似上述公式;若房产贬值,补偿仅基于共同还贷本息,增值部分为负不计入分割,例如共同还贷本息20万元,无论贬值多少,补偿额至少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