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加名字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婚后加配偶名字通常需要双方到场。一般情况下,双方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现场签字确认,完成共有权变更登记。特殊情况一方无法到场,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与权限,受托人持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可代办。

婚后加名字的手续流程是什么
1、无贷款房产流程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约定份额,准备书面财产约定书。
预约办理: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或者公众号预约,或现场取号,双方共同到场。
提交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提交材料并现场签字确认。
审核缴费:审核通过后缴登记费(约80元),部分地区收地籍图费、贴花费(合计约30元)。
领取新证:3-5个工作日后领取标注配偶为共有人的新不动产权证。
2、有贷款房产流程
银行审批:先联系贷款银行,申请抵押人变更,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等,获取银行书面同意变更抵押的证明(如《同意变更抵押人函》)。
准备材料:除无贷款所需材料外,另加贷款合同、银行同意证明、抵押变更相关文件。
预约办理: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或取号。
提交申请:同步申请抵押变更与产权变更,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现场签字。
审核缴费:审核通过后缴纳登记费及银行相关手续费(部分银行收取)。
领取证件:完成后领取新不动产权证及变更后的抵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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