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认知赠与房产的行为性质与法律后果,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行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可能生效。

2、赠与人对赠与房产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持有有效不动产权证,房产无抵押、查封、权属争议等权利瑕疵;若为夫妻共同房产、按份共有房产,需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共同作为赠与人签字。

3、赠与需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意愿的情形,如受威胁签订的赠与协议可依法撤销。

4、受赠人需明确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若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接受赠与。

5、赠与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赠与房产逃避债务、转移应执行财产等。

6、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合同中需清晰列明房产的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等核心信息,口头形式的房产赠与不产生物权效力。

7、需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房产作为不动产,仅签赠与合同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只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登记至受赠人名下,赠与才最终完成物权生效。

8、若为附义务赠与,约定的义务内容需合法合规且明确具体,如赡养、扶养等义务,同时要写明受赠人未履行义务时赠与人的撤销权等相关条款。

房产赠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协议需明确房产位置、不动产权证号等信息,若为直系亲属赠与,还需备注亲属关系,也可根据需求办理赠与公证书增强协议效力。

2、提前准备齐全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赠与协议(或公证书),直系亲属赠与需额外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若房屋有抵押,需补充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转让书面证明。

3、可通过“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预约转移登记业务,选定办理网点与时间段,避免现场排队。

4、预约时间内,赠与双方共同到预约的不动产登记点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受理业务。

5、到对应税务窗口核算并缴纳相关税费,直系亲属与非直系亲属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率不同,划拨土地房产还需补交计税金额1%的土地收益金。

6、税务缴纳完成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登簿手续,常规3-5个工作日可办结。

7、最后按通知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若需多本证书,每增加一本需缴纳1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