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摹之蠹
近日翻检旧纸,见某报载一则短讯,言某地博物馆借展文物,竟于观摩期间失却数件珍品,追查半载,终是泥牛入海。末了缀一句“疑为内外勾结,以赝换真”,便草草了事。读罢不禁失笑,这“疑”字用得甚妙,仿佛遮羞的青纱,轻轻一笼,便将底下的龌龊都掩了去。
上世纪以降,“观摩”二字竟成了某些人手里的如意,能化馆中瑰宝为囊中之物。这观摩本是好事,同行切磋,后进学习,原是为了护宝传艺,却不料成了盗宝的幌子。你道那观摩是如何光景?一群身着中山装,胸佩工作证的人物,踱着方步进了库房,脸上挂着“研讨学术”的庄重,眼里却藏着“见猎心喜”的贪婪。保管员陪着笑脸,一一取出珍品,青铜器的绿锈晃得人眼晕,古瓷的釉色润得人心痒,书画的墨香勾得人魂销。这边说着“这纹饰颇具时代特征”,那边摸着“这胎质果然细腻”,指缝里便暗暗记下了形制、纹路、包浆。待得观摩毕了,过个三月五月,便有一件“高仿品”悄然换走了真品,那真品则顺着暗道,流往海外的拍卖行,或是藏进了某些人的深宅大院。
最可叹的是,这等勾当竟成了行业里的“潜规则”,仿佛太阳底下的阴影,人人都看得见,却人人都缄口不言。更有甚者,竟传出“基本上每个文物从业者家里都有馆藏文物”的说法。初闻时,我尚不肯信,只当是市井流言,夸大其词。然听得多了,见得杂了,便由不得人不信。你去那文物所、博物馆的家属院里走走,谁家书房里没有个青瓷瓶,谁家客厅里没有幅古字画?那瓶,细看便与馆中某件“因故封存”的藏品形制无二;那画,比对便与库房里某卷“待修”的墨宝笔墨相通。问起时,便答曰“祖传的”“友人赠的”,那神色间的闪烁,却比任何供词都来得直白。
我曾遇过一位老文物工作者,酒过三巡,他便红着眼眶骂起来。说他年轻时,跟着老师傅整理库房,见那些文物,便如见着祖宗的魂魄,夜里睡觉都要把库房钥匙压在枕头下。后来老师傅退了,新来的领导搞“改革”,说要“开门办馆,加强交流”,于是观摩的人便络绎不绝。先是省里的,再是外地的,后来连一些挂着“研究员”名头的闲人也能进库房。他看不过去,便提意见,说“库房重地,岂能随意进出?”,反被斥为“思想僵化,阻碍交流”。再后来,馆里的一件唐三彩马不见了,换成了一件粗制滥造的仿品,他报上去,却石沉大海。再往后,他便被调去管资料室,日日与故纸堆为伴,眼不见为净。末了,他拍着桌子叹道:“那些个东西,本该是国家的,是民族的,如今却成了私人的玩意儿!我们这些守宝人,竟成了监守自盗的帮凶!”
这话听得人脊背发凉。你想那文物,自地下出土,历千年风雨,躲过了兵燹,逃过了水火,好不容易进了博物馆,得了一方安身之所,原以为是进了保险箱,谁曾想,竟栽在了“自家人”手里。那些文物从业者,本该是文物的守护者,是历史的摆渡人,却偏偏成了蛀虫。他们拿着国家的俸禄,守着民族的根脉,心里想的却是如何将这些宝贝变现,如何为自己谋得一份私利。
有人说,这不过是少数人的劣迹,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话听着有理,实则是自欺欺人。若只是少数人,何以“基本上每个文物从业者家里都有馆藏文物”?若只是少数人,何以每次观摩都有文物“不翼而飞”?若只是少数人,何以这等丑事竟能瞒天过海,数十年不绝?这不是少数人的作恶,这是制度的溃烂,是人心的沉沦。
那些盗宝者,最擅长的便是“以假乱真”。仿品做得越来越像,从形制到包浆,从纹饰到款识,几乎能骗过行家的眼。他们拿着放大镜,对着真品描摹,用着最考究的原料,仿着最古旧的工艺,造出的假文物,竟比真文物还像“真文物”。这仿造的功夫,若用在考古修复上,原是一桩美事,偏生用在了盗宝上,便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更可恨的是,他们盗走的不仅是文物,更是历史的真相。一件真品,承载着一个时代的工艺、文化、风俗,一旦被盗,换成了赝品,那历史的链条便断了一环。后人研究时,对着那赝品,纵是有再大的本事,也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这罪过,比直接毁了文物还要深重。
我又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如今看来,这话竟一语成谶。那些文物从业者,本该是最懂文物价值的人,他们知道一件商周青铜器,凝着多少工匠的血汗;知道一件唐宋书画,藏着多少文人的风骨;知道一件明清瓷器,载着多少时代的繁华。可他们偏偏选择了背叛,选择了将这些无价之宝,换成了冷冰冰的银元。他们捧着那些偷来的文物,夜里摩挲的时候,难道就不怕那些文物上的魂魄,向他们索命吗?
更可笑的是,这些人还常常打着“保护文物”的旗号。说什么“放在馆里,万一失火被盗,岂不可惜?不如藏在我家,稳妥得很。”这话说得冠冕堂皇,仿佛他们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可实际上,他们藏在家里的文物,不过是他们炫耀的资本,牟利的工具。等到风声紧了,便转手卖出,管它流落何方,管它是否会被损坏。前几年,便有报道说,某文物干部家中藏的一件宋代官窑瓷瓶,竟被他的儿子拿去换了一辆摩托车。如此行径,何其荒唐,何其可悲!
这文物流失之痛,痛到了民族的骨髓里。一件文物的流失,便意味着一段历史的缺失。我们如今去海外的博物馆,看着那些明明是出自中华大地的文物,却被标着“某某私人捐赠”的字样,心里是什么滋味?那是剜心割肉的滋味。而这些文物,许多便是借着“观摩”的由头,被那些蛀虫偷运出去的。他们用一件赝品,换走了民族的记忆,换走了历史的见证,换来的却是自己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
有人说,时过境迁,如今的制度严了,这样的事少了。这话诚然不错,却也不能就此忘却。那些流失的文物,那些曾经的龌龊,若是不揭开,不批判,便难保不会死灰复燃。鲁迅先生当年写杂文,便是要“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今日我写这篇文字,也是如此。
那些借着观摩以假乱真的蛀虫,那些家里藏着馆藏文物的从业者,他们是历史的罪人,是民族的蠹虫。他们的行径,比那盗墓贼还要可恨。盗墓贼盗的是地下的宝,他们盗的是馆中的宝;盗墓贼图的是财,他们图的是财,更是利用了公众的信任。
我愿这世间,再无“观摩”之名的盗宝勾当,再无监守自盗的文物从业者。我愿那些馆藏文物,能真正安安稳稳地待在博物馆里,供后人瞻仰,供学者研究,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我更愿那些守宝人,能重拾初心,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工作证,对得起“文物从业者”这五个字,对得起脚下这片孕育了五千年文明的土地。
否则,待到百年之后,后人翻开历史,见着这一段龌龊事,怕是要指着我们的脊梁骨,骂一句“不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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