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过户手续
1、签署书面赠与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赠与合同,内容应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赠与意愿、是否附义务等。
2、办理赠与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公证处审核双方身份、赠与意愿及房屋权属后出具公证书。这是强制性程序,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能无法用于过户。
3、房屋价值评估
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缴纳税费的计税依据。
4、缴纳税费
根据评估价和双方关系,缴纳相关税费。主要税种包括:契税:受赠人按3%缴纳(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契税),印花税:双方各按0.05%缴纳(通常由受赠人承担);个人所得税:若非直系亲属或非抚养/赡养关系,受赠人需按20%缴纳(可扣除相关税费)公证费:约评估价的1%–2%(部分地区按面积计,如40元/㎡);登记费:一般80元/宗(多一位受赠人加10元);土地收益补缴:如为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等,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5、申请过户登记
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赠与公证书;完税或免税凭证;房屋评估报告;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用于申请免税)。
6、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审核通过后,受赠人领取新房产证,完成产权转移。

赠与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1、契税:由受赠人承担,税率为3%(按房屋评估价计征)。
2、印花税:双方各按0.05%(即万分之五)承担。
3、公证费:一般由受赠人承担,约为房屋评估价的1%–2%(部分地区不低于200元)。
4、评估费:若需评估,通常由受赠人承担,约为评估价的0.25%–0.5%。
5、登记费:住宅类一般80元/套,由受赠人支付。
注:以上费用在无约定时,虽常由受赠人实际支付,但法律上并不强制,双方可自由协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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