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基层民主,筑牢小区自治法治根基
4月6日下午,也就是上周一,我接到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热心业主来电,受邀共商小区业委会换届事宜。这段小区自治维权经历,直指基层民主治理的原则底线。
该小区因物业服务不力,第一届业委会到期后,热心业主于2024年即刻启动换届工作,依法成立换届筹备组,且业主代表占比超半数,各项工作均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在法律框架内商议拟定。
在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麻烦来了,业主代表为防范开发商大面积地下车库稀释业主投票权、保障选举公平,依规提议将住建部249号文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五条纳入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这本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契合法治精神的正当诉求。第二十五条是这样规定:业主大会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是否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专有部分面积。筹备组将该条款写进议事规则草案后,交业主大会表决,合理合法。可筹备组组长等少数人,公然违背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核心原则,强行推行“多数服从少数”,肆意破坏选举程序,直接导致业委会换届流产,小区自治陷入停滞。
基层民主自治容不得肆意践踏,公平正义更不会因阻挠而止步。正所谓“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时隔一年,小区业主重拾信心、再次组建业委会换届筹备组,坚定不移推进业主自治维权。
在此预祝本次业委会换届工作圆满成功,也期盼新一届筹备组坚守民主法治原则,彻底摒弃独断专行、漠视民意的不良作风,真正守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让小区自治回归民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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