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及组织的秩序。

但是,好的法律,可以起到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及组织的秩序的作用,而坏的法律,虽然它的初衷仍旧是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及组织的秩序,但它的实际效果却是在教唆犯罪和破坏社会及组织的秩序!

那么,好的法律和坏的法律的区别何在呢?这就要在人类历史上最高明的立法者毛主席那里找到这种区别!

请看毛主席的立法!三大纪律的一条,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抗美援朝,毛主席要求志愿军爱护朝鲜一草一木!

一针一线,一草一木,小到不能再小,细到不能再细,这两条就铸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强大最仁义的英雄军队!

毛主席的高明之处在于,毛主席从最细小的地方着手,使得法律适用对象没有回旋和打折的余地!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恶念,从而上升到了道德层面,而一旦上升到了道德,法律就没有用处了,因为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

愚蠢的立法者,费了很大力气,长篇大论,规定了看似严密公平合理的法律,实际上只是在教唆犯罪和破坏社会及组织秩序!

请看愚蠢的立法者是怎么做的!它们规定拿了一针一线会受到什么处罚,它们还规定了拿了一碗一筷会受到什么处罚,它们又规定了拿了一桌一椅会受到什么处罚,由此无限扩展出去,规定之细,对应处罚之公平合理,无不在显示立法者用尽了全部心力!

但这样的法律是最愚蠢的!因为法律适用对象在一针一线之外,还看到了一碗一筷,还看到了一桌一椅,这就不是在消灭恶念,而是在放大贪欲!法律适用对象不但学会了还有什么罪可以犯,而且学会了如何逃避或最低限度地接受处罚!这里就有了无限回旋和打折的余地!从而造成了最严重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

毛主席之所以是人类历史上最高明的立法者,除了毛主席善于利用立法消灭人的恶念之外,还在于毛主席所构建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毛主席的立法与毛主席所构建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完全地相适应!

而没有了毛主席所构建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去学毛主席的立法,不再规定不同层级犯罪所对应的不同处罚,会不会同样起到消灭恶念的作用呢?答案是不会的!因为不是毛主席所构建的社会的经济基础,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犯罪!这种社会,这种经济基础,决定了人的犯罪的必然性!决定了人的贪欲必然被无限放大!决定了人的非人性!这一切绝不是简单地模仿毛主席的立法所能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