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有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中未按规定操作,引发交通事故。

3月13日中午11时35分左右,在许广高速湖南衡阳县段,叶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汽车从石市服务区驶出。车辆刚驶离匝道,便无视道路标线,连续跨越实线向左变道,强行切入最左侧快车道。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因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员伤亡。

经调查,叶某驶出服务区时,因前方一辆大货车加速较慢,便未在加速车道内将车速提升至主线通行要求,即贸然向左变道,意图绕行超车,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叶某开展批评教育,认定其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二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实施禁止跨越实线变道的行为。叶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车辆自服务区或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主线前,须先在加速车道内将车速提升至与主线车流相匹配的速度,开启左转向灯,全面观察主线路况,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平稳并入行车道。并线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一次只变更一条车道的规定,严禁连续变道或跨越实线强行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