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广俊:公安机关要谨慎插手民间法律纠纷
乌有之乡总编辑李道国因代理河南省辉县家乡父老因家乡环境遭破坏一事,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申诉。据有关报道:2025年1月25日,一份《赔偿协议书》在张村乡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署。协议显示,甲方为中全公司,乙方为郭xx、郭x等11名储备窑村民,丙方为张村乡人民政府。协议明确,中全公司因采石过程对乙方生产生活资料造成损坏及其他损失,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总额人民币380万元,“以全面解决所有赔偿事项”。协议指定,赔偿款由乙方代理人李道国(银行账户户名:李道国)代收后分配。随后,2025年1月26日起,裴春亮的夫人张x梅女士分两次向李道国个人账户转账,每次100万,合计200万,并承诺剩余180万在农历正月初八支付。然而,李道国于2025年2月7日,将已收到的200万元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了张x梅。其发给张洪梅的短信说明理由是:赔偿款应当来自中全公司,而非张x梅个人。
2026年3月26日,事件急转直下。辉县市公安局一纸《拘留通知书》送达,显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对李道国执行刑事拘留。
裴春亮何许人也,为啥他的夫人出面代替中全公司支付赔偿金呢?因为他是裴寨村“明星书记”,是中全公司实际掌控人。此人曾经有无数光环加身:全国争先创优优秀**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最美村官等称号……更曾以“最美奋斗者”代表身份登上过2023年央视春晚。裴春亮在2024年“因涉嫌违纪问题”被罢免了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有关裴春亮所掌控的公司破坏生态环保的事在网上已经闹了好几年了,他被“因涉嫌违纪问题”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这已经说明包括储备窑村民对其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中央和省委政府的重视,并做出了组织处理的决定。但中全公司因采石过程对储备窑村民生产生活资料造成的损坏赔偿,当地政府政府却没有作出相关的行政决定,虽然涉事双方2025年1月25日,一份《赔偿协议书》在张村乡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署。这份协议符合民法等法律条文的规定,具有合法性。但当地公安机关竟然以此为依据,在赔偿款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把村民委托人李道国跨省抓走了,这从事情发展的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从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从情理上是对舆论民意的粗暴践踏。
这让我想起河南省2021年12月,河南鹤壁市民张某全实名举报当地开发商行贿及原纪委干部艾某军等人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并发布举报视频。视频发布后40分钟内,张某全及其两名协助者被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为由刑事拘留,48小时内即被批捕案件引发全国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介入督办。经一年调查,三人最终被无罪释放,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类性质的案件在河南省已经发生了多起。公民向政府反映的信访问题,应该先由政府部门按照正规渠道去解决。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基层组织调解不成,应该由法院来判决解决。公安机关理应谨慎介入此类问题的处理,防止有的部门公权滥用,借用公安手段去处理民事问题。就像李道国被抓,他代表村民举报的问题,真相已经基本大白,但村民赔偿款没有到手,反而把李道国抓了,难免让人们有一些负面想法。
李道国被抓,引起网民舆论高度关注。希望辉县有关部门抱着对党对人民的负责的态度,早日查清案情,告白天下,但愿不要发生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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