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清零通知书,告别挖矿时代,拥抱绿色未来
各相关单位、个人及虚拟货币挖矿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发展,切实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我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零背景:从“野蛮生长”到“理性回归”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曾依托区块链技术的概念热潮,一度呈现“野蛮生长”态势,其高耗能、低产出的本质与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严重背离:据测算,单个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数个普通家庭全年用电量,全国挖矿年耗电量一度超过某些中等省份全年用电总量,这不仅加剧了能源浪费,推高了碳排放,还挤占了数据中心、高技术产业等绿色发展的能源空间,甚至衍生出电力盗窃、环境污染等次生问题。
在此背景下,国家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坚决清退”,此次清零行动,既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数字经济正式告别“挖矿时代”,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清零范围: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本次清零行动覆盖所有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个人挖矿:利用个人电脑、手机、矿机等设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活动;
- 企业挖矿: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场地、设备、电力等资源开展规模化挖矿的行为;
- 代理挖矿:为他人提供挖矿场地、技术支持、电力接入等中介服务的行为;
- 变相挖矿:以“云挖矿”“联合挖矿”“智能合约”等名义,实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的活动。
无论规模大小、形式如何,凡涉及虚拟货币挖矿的主体,均须在规定时限内停止相关行为并彻底清退。

清零要求:明确时限,严格执行
- 立即停止,全面关停:所有挖矿主体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面停止挖矿设备运行,切断挖矿电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新增或恢复挖矿行为。
- 设备清退,场地复原:挖矿设备(包括矿机、散热设备、电源等)须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并清离原场地,场地内遗留的电力、线路等设施须恢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自查自纠,主动报告:各主体须对自身挖矿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挖矿活动清零自查表》(附件1),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属地监管部门,主动接受核查监督。
- 数据销毁,不留隐患:涉及挖矿产生的数据、代码等电子资料,须进行彻底删除或销毁,防止数据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保障措施:强化监管,确保落地
- 部门联动,协同治理:由发改、工信、能源、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结果互认”机制,对清零行动全程跟踪督导。
- 技术监测,精准打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全网算力、电力消耗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精准定位仍在运行的挖矿设备,实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 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对逾期未完成清零的主体,将依法采取断电、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清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 政策引导,转型支持:鼓励原挖矿主体利用现有场地、设备等资源,转向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绿色产业方向,相关部门将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转型支持服务。
告别“挖矿”,拥抱新未来
虚拟货币挖矿清零,不是对数字产业的否定,而是对绿色发展的坚守,区块链技术的价值不在于“挖矿”的投机,而在于其在供应链金融、数字政务、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此次清零行动,将为我国数字经济扫清障碍,让更多资源流向真正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的领域。
希望各相关主体深刻认识清零行动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积极转型,共同营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让我们携手告别“挖矿时代”,拥抱以创新为驱动、以绿色为底色的数字未来!
特此通知。
[XX省/市/区]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领导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零自查表》 包括主体名称、挖矿类型、设备数量、功率、起始时间、场地地址、清退计划、负责人签字等要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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