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本身法律上不强制要求评估房屋价值,签订合同时双方可自行约定赠与标的,无需以评估价为前提,但在办理赠与公证、产权过户及税务申报环节,税务部门通常会以市场评估价或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若合同标注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税务机关可按评估价核定应纳税额,部分地区不动产登记或公证机构也可能根据房产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以保障税费核算准确、避免后续产权或税务争议。

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赠与必须是赠与人真实自愿,且赠与人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无产权争议、无他人代持、无无效约定。

2、赠与房屋必须无抵押、无查封、无限制交易状态,有贷款的需先还清解押或取得银行书面同意,否则无法过户。

3、赠与合同建议书面签订并公证,公证后效力更强,能有效避免日后反悔、争议或被认定无效。

4、明确赠与方式是单独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夫妻双方,写明“仅归受赠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避免离婚被分割。

5、可以约定附义务赠与,如要求赡养、共同居住等,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

6、赠与房屋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公证、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除外),只有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赠与才最终确定。

7、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免征增值税、个税,只交契税等少量税费,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更高,需提前核算成本。

8、合同中要写明房屋详细地址、不动产权证号、面积、现状,并明确屋内设施、装修、家具是否一并赠与。

9、明确办理公证、过户、税费的承担方,避免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纠纷。

10、赠与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只签合同不过户,产权不发生转移,房屋仍归赠与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