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规避二手房中介费合法吗
跳单规避二手房中介费不合法,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一规定首次将禁止“跳单”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旨在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的诚信秩序。

二手房跳单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1、买方通过中介带看房源后,绕开中介直接联系卖方私下签约,以此规避支付中介费,这是最典型的跳单纠纷类型。
2、买方利用某中介提供的独家房源信息、价格谈判建议等服务成果,转而选择中介费更低的其他中介完成交易,引发原中介的报酬主张纠纷。
3、买卖双方在中介促成交易的过程中达成私下交易意向,以“解除合同”“终止服务”为由脱离中介,后续自行办理过户,导致中介起诉索要中介费及违约金。
4、买方通过中介带看后,安排亲属、朋友等关联人以名义购房人的身份与卖方签约,试图规避与中介的服务约定,被中介认定为变相跳单并追责。
5、中介合同中设置“禁止跳单”的格式条款,因条款表述过于严苛、未履行明确提示说明义务,买卖双方以条款无效为由拒绝付费,引发合同效力与费用支付的纠纷。
6、多家中介共享同一房源信息,买方通过不同中介接触同一房源后,选择其中一家成交,其他中介以“提供了服务”为由主张报酬,引发多中介间的费用归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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