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作出完善,其中对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新规特别强调,利用信息网络、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内容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公开群组还是私人对话中,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第八十条规定,凡经查证属实,可依法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处以不超过五千元的罚款;对于情节较轻者,亦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罚款。

此项修订打破了部分公众以往认为“私下分享淫秽内容仅涉及个人道德”的错误观念,明确此类行为已超出私德范畴,具备社会危害性,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便是通过私聊发送不雅图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并核实,也将依法受到惩处。

此前已有相关司法实践案例。广东龙门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多次通过微信向好友转发淫秽短视频共计54部。法院认定其虽未以牟利为目的,但利用即时通信工具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已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健康网络环境,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该案判决体现了对网络空间秩序维护的法治导向。

随着新法实施日期临近,相关法律条款的普及与执行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旨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提升全民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