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极必反”?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极必反的现象根源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其内部包含着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对立双方。正是这种矛盾斗争,构成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当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时,矛盾双方的斗争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维持着事物原有的性质。然而,随着矛盾斗争的持续,一方力量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另一方力量则由大变小、由强变弱。这种力量对比的消长达到某一临界点或“度”时,量变就会引起质变,原有的矛盾主次方面发生转化,事物便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深刻指出的:“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这一论断精辟地概括了矛盾转化的普遍性。
转化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依赖于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既包括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也涉及外部的客观环境。
当事物发展到极点,即矛盾斗争积累到一定程度,原有的平衡被打破,转化便成为必然。
例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突破旧的生产关系,引发社会形态的更替;认识的不断深化会扬弃旧有的错误观念,趋向真理。这都体现了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共存,并通过转化推动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因此,“物极必反”并非简单的循环往复,而是事物通过自我否定实现的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
理解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时,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方法,善于洞察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关节点,从而顺应规律,创造条件,促成事物向积极的方面转化,避免其滑向消极的境地。
这不仅是深刻的哲学智慧,更是指导实践的科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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