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左”在关心什么|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合流何以可能?
专栏介绍
第一篇:革命的罗尔斯|财产所有民主在当今的意义

编者按
Editorial Notes
乔舒亚·科恩 (Joshua Cohen) 与 乔尔·罗杰斯 (Joel Rogers) 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政治学家和左翼民主理论家。他们在20世纪80和9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富有影响力的合作,致力于探讨如何在现代复杂资本主义社会中实现真正的民主与社会正义。
乔舒亚·科恩曾长期在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与哲学系任教,后转至斯坦福大学,目前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为罗尔斯得意门生的他,也是当代“协商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最重要的奠基人之一。
而乔尔·罗杰斯作为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教授。他不仅是一位学者,也是一位积极参与劳工运动和公共政策改革的社会活动家,主要研究民主理论、美国政治以及劳工关系。两人合著了多部重要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论民主》(On Democracy, 1983) 和《结社与民主》(Associations and Democracy, 1995)。
科恩与罗杰斯的共同立场可以概括为激进的左翼民主主义 (Radical Democratic Egalitarianism),而对协商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与结社民主 (Associative Democracy)的认同可以视为是他们事业的两个核心交点。
对于前者,科恩极力主张,民主不应仅仅被视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进行投票和讨价还价的机制(即精英主义或多元主义民主)。真正的民主,应当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共理性进行商议 (deliberation) 的基础之上,即协商民主。
对于后者,结社民主,他们认为传统的代议制国家和自由市场都无法有效解决现代社会的复杂问题。他们主张利用社会中的“次级社团”(如工会、消费者协会、社区组织)来分担国家的治理功能,以此来增强弱势群体的政治力量,并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民主合法性。
他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完全符合中文世界对所谓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速写:肯定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批判的同时,却又拒绝随着马克思主义发展而衍生出的许多教条。总的来说,其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 (如G.A. 科恩、约翰·罗默)的精神高度契合。
在肯定的方面,他们高度认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特别是资本主义如何结构性地限制了民主。在《论民主》一书中,他们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资源约束”和“资本罢工”的威胁——即如果国家实行过度偏向劳工的政策,资本家就会停止投资,导致经济衰退。这种机制迫使民主政府不得不优先照顾资本家的利益。他们认同马克思的观点:没有经济领域的民主与平等,政治领域的民主往往是残缺和虚幻的。
而否定的方面,他们明确拒绝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许多核心教条,包括:(1)历史决定论, 不认为资本主义必定会由于经济规律崩溃并自然过渡到社会主义。(2)劳动价值论: 认为其在现代经济学中缺乏解释力。(3)阶级还原论与先锋队作为中介阶层的专政: 他们拒绝任何形式的威权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彻底的民主化。总的来说,他们试图用现代社会科学和分析哲学的严谨逻辑,将马克思的激进批判精神与资本主义世界里通过普罗大众不懈抗争而得来的民主自由制度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
作为罗尔斯的学生和密友,乔舒亚·科恩(以及罗杰斯)对罗尔斯的《正义论》抱有极高的敬意,但他们并没有将其仅仅视为对现状(如美国福利国家资本主义)的辩护,而是试图将罗尔斯的理论“激进化”。
科恩撰写了大量文章捍卫罗尔斯的“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对最弱势群体最有利)捍卫并彰显了罗尔斯理论的平等主义内核和潜力,他始终认为罗尔斯的理论在本质上是具有极强的进步性的。但不同于那些右翼解读者。科恩和罗杰斯指出,如果我们要真正落实罗尔斯第一原则中的“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 (fair value of political liberties),即确保不论财富与身份,每个公民都能对公共事务产生同等的影响力,我们就不能容忍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巨大财富不平等。他们不遗余力的将罗尔斯的理论向着反资本主义的方向推进。
他们认为,传统的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只是在事后进行税收再分配)不足以满足罗尔斯的正义要求。为了实现罗尔斯式的正义,社会必须走向财产所有权的民主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或某种形式的自由社会主义 (Liberal Socialism),即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济决策(如工作场所的民主)层面实现更广泛的去中心化和平等。
简而言之,科恩和罗杰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批判的立场,试图将罗尔斯自由主义的正义框架向着更加进步的方向推进,以描绘出一条既保障基本自由、又追求深度经济与政治平等的激进民主之路。而这篇序言,则可以被看作是带有马克思主义思想倾向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对平等自由主义理想制度的一次满含期许的战略性评价。
他们在这篇短文中不仅高度概括了本书的价值,也清晰地展现了他们自己如何理解罗尔斯,以及如何将罗尔斯的理论向激进的经济民主方向推进。他们在序言结尾那句“我们看好胜算,并愉快地加入他们的赌注”,可以说是一句极具宣言性质的结语,充分体现了他们作为左翼民主学者的学术自信与政治抱负。
在这篇序言中,科恩和罗杰斯毫不掩饰他们对“经济正义和阶级”的关注。传统的自由主义往往只谈个人的政治权利和法律地位,而有意无意地回避经济剥削和阶级固化。但科恩和罗杰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视野,他们深知:如果生产资料(资本)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政治上的“人人平等”就只是一句空话。并且他们同样认为民主不能仅停留在投票箱前,必须深入到经济领域。因此,他们对这本探讨“财产所有权民主”的书给予高度评价,正是因为这种制度试图从根本上打碎资本主义对财富和权力的垄断。
罗尔斯的《正义论》作为当代平等自由主义 (Egalitarian Liberalism) 的核心文本,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人们误认为是在为现实中的“福利国家资本主义”进行辩护。而科恩和罗杰斯则在这篇序言所要做的,与本书的编辑马丁·奥尼尔 (Martin O'Neill)和萨德·威廉姆森 (Thad Williamson)的期许其实是相一致的。他们要做的,就是一次“拨乱反正”——为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左翼潜质“正名”。他们指出,罗尔斯心中的理想制度根本不是修修补补的福利国家,而是财产所有权民主。
而这篇序言的绝妙之处在于,它展现了人类思想史中两股进步思潮合流的潜质:在此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奇迹般的重合了。他们实际上是在说,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平等自由主义者,你就必须走向对资本主义的结构性改造,而资产的成为一名激进的经济民主主义者。科恩和罗杰斯用马克思主义者最关心的“所有权分配”和“阶级问题”,来填补和实现罗尔斯自由主义所承诺的“公平的政治自由价值”。这种评价不仅是理论上的背书,更是一种政治战略上的结盟。
序
Foreword
作者:乔舒亚·科恩(Joshua Cohen)与乔尔·罗杰斯(and Joel Rogers)
译者:Robespierre Wang
在《正义论》(1971)中,约翰·罗尔斯提出了一种他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的正义观念。这种观念是自由主义(liberal)和平等主义(egalitarian)政治价值的综合,其包含两个正义原则——它要求我们的制度在确保公民们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的同时,提供真正平等的机会,并将社会经济不平等限制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最不利者的范围内(Rawls, 1999)。尽管罗尔斯意识到这样的制度与当前现实相距甚远,但他仍然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呈现了一种现实与可实现的乌托邦——称之为乌托邦是因为它满足了我们基本政治价值的要求,称之为现实是因为它在政治上是可行的,它是以人本来的样子和制度可能实现的样子为基础的(Rawls, 2001, p.4)。
这种对现实的关注与对制度可行性的重视,是罗尔斯关于政治哲学目标观念的核心。政治哲学,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运用,旨在在政治世界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指引是必要时提供它(Rawls, 1999, p. 18)——尤其是在我们面对一系列“关于正义的众多要求(the demands of justice)”这个大型开放性问题时,指引我们进行抉择。我们如何在现代政治社会的制度中对自由和平等的诉求找到平衡,是一个重要的开放性问题。鉴于这一目标,对制度可行性的论证不能被降格为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附录,被当作是在这种论证之前已经完全合理化的原则的补充性应用。相反,这一论证是“反思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的一个要素——是对正义观念的合理化(Rawls,1999,pp.xix,171,577–578)。
罗尔斯自己对正义制度的描述具有几个特点,包括宪政和协商式(constitutional and deliberative)民主。但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部分是财产所有制民主(property-owning democracy)的理念,这一理念源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德(1964)的思想。财产所有制民主以其私人生产资产的广泛分散为特征。这一理念在《正义论》中已经存在,并且在罗尔斯后来的《作为公平的正义:重述》(Rawls,2001,pp.135–140)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那里,他怀疑作为了公平的正义能否在主要依靠对市场收入的税收转移再分配来实现公平分配资本主义福利国家中实现。正如罗尔斯所描述的,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并不关心收入产生的资产——人力和非人力资本——的分散。人与人之间资产差距的不断夸大,将导致经济和政治权力的不断集中,这对民主和平等机会是有害的。因此,在私有制经济中实现自由和平等的调和,就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广泛分配与调控。
但罗尔斯并没有对财产所有制民主多加阐述:这就是本卷的目的,也是副标题中“罗尔斯及其它”的基础。这里收录的文章对财产所有制民主的吸引力和潜力进行了严肃、批判性的探索。从马丁·奥尼尔和萨德·威廉姆森(Martin O’Neill and Thad Williamson)启发性和指导性的引言开始,本书在历史与哲学的基础上,有见地并且充满良好的实践和道德感。
本书的重要一项目标在于,向读者阐述财产所有制民主作为一个复杂主题,有许多变体和丰富的历史。与其简要勾勒(从而简化)这种复杂性,我们建议将论证置于更加广泛的政治哲学画布上。
首先,本书关注的是正义制度的问题。这种关注——被罗尔斯在其对“社会基本结构(basic structure of society)”的强调中所接受——属于政治理论的核心传统:从柏拉图的由哲学王统治的卡利波利斯(kallipolis),到洛克对法治和分权的主张,再到马克思的拥有共同财产和自由合作而不受国家支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但后罗尔斯时代的政治理论较少关注制度,而是集中在正义的替代原则(如在关于责任敏感型平等主义变体的浩繁文献中),或在多元主义条件下对正义原则合理化的复杂性,或关注结果或“实现”而非制度的重要性(Sen,2009,pp.5–6)。这些哲学挑战提出了关于制度在正义论述中处于何处与有何确切作用的重要问题。但即使对正义制度的关注不如政治理论家传统上所认为的那样根本,即使它们只是产生独立定义的正义结果的工具,它们也是重要且值得密切关注的工具。正如对纯粹制度关注的尖锐批评者阿马蒂亚·森所说,“任何正义理论都必须给制度的作用以重要位置……”(Sen,2009,p. 82)。
其次,本书同样关注于一国内部的再分配问题及其制度。在过去15年里,许多政治理论都聚焦于全球正义,特别是全球分配正义——鉴于全球化的非凡重要性、全球政治、全球不平等和全球贫困,这些都是重要的主题。然而,国内社会的正义仍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关注国内制度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当然,有人可能会说,我们根本无法确定一个正义的社会是什么样子,除非将其作为关于全球正义的更大论点的一部分;例如,也许全球差异原则使得对富裕社会中最不利者的关注变得不那么紧迫。但大多数合理的全球正义观念都允许我们作为一个独立的实际问题来思考国内正义的原则和制度。这里的讨论接受了这一邀请。在不低估全球正义重要性的同时,作者们相信他们可以在抽象掉全球背景的情况下,取得对正义国内制度的理解进步。
最后,本书关注经济正义和阶级——这是现代政治的中心议题,也是罗尔斯主义关注回应激进民主和社会主义对自由主义批评的焦点。当然,关注这些问题会从其他重要问题——种族、性别和家庭、种族、国籍、文化和语言——中抽象出来,这些问题提出了重大的正义问题,并且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是政治理论关注的焦点。在这里,编辑和撰稿人并没有轻视这些问题,而是像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打赌一样,他们打赌他们可以在分析某些经济正义制度方面取得进展,同时从对这些问题更深入的探讨可能允许的更完整的正义社会图景中抽象出来。随着阅读的深入,读者将自行判断这一打赌——就像对国内和制度关注的打赌一样——是否有可能成功。我们看好胜算,并愉快地加入他们的赌注。
稿件由Robespierre Wang翻译
前文:革命的罗尔斯|财产所有民主在当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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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Meade, J. (1964) Efficiency, Equality, and the Ownership of Property, George Allen and Unwin, London.
Rawls, J. (1999) A Theory of Justice, rev. ed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Rawls, J. (2001)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ed. E. Kel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Sen, A. (2009) The Idea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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