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2. 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3.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经过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4. 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或者由于出售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

购房合同一般什么时候签订

1.一般情况:在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后、支付首付款之前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选好房屋,确定购房意向并支付定金,开发商会为其保留房源。在准备支付首付款时,就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2.期房情况:若购买期房,通常在购房者缴纳首付或者全款后,开发商完成合同备案流程时签订。一般在购房者交齐首付后的几个工作日到一个月内完成。因为期房在销售时房屋可能还未建成,开发商需要一定时间准备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

3.特殊情况:在一些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形下,开发商可能会要求先签订认购协议,在约定时间内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总之,具体签订时间应以双方协商和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