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符合条件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减轻纳税负担。

根据政策,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 / 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在实际还贷年度抵扣个税。首套住房贷款指享受首套房贷利率的贷款,“二套转首套” 且未享受过抵扣的,也可申请。

扣除标准为每月 1000 元定额,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 240 个月(20 年),纳税人终身仅能享受一次该优惠。夫妻双方可协商扣除方式,要么一方全额扣除,要么双方各按 50% 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需注意,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留存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备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填报相关信息,选择由单位逐月扣除或年度自行申报扣除。

公积金贷款买房抵扣个税怎么申请

公积金贷款买房抵扣个税,需通过 “个人所得税” APP 线上申报,全程便捷,需先确认资格再按步骤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确认申报资格:本人或配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含 “二套转首套” 且执行首套利率),处于正常还贷状态,且未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人终身仅能享受一次该优惠,扣除期限最长 240 个月。

提前准备材料:备好本人身份证、住房贷款合同、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记下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无需线下提交,留存备查即可。

具体申报步骤:1. 登录个税 APP,进入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 “住房贷款利息” 及对应扣除年度;2. 核对本人信息,填写房屋地址、产权证明编号;3. 选择贷款方式为 “公积金贷款”,录入贷款银行、合同编号等信息;4. 确认扣除比例(单身全额扣除,已婚可协商一方全额或双方各 50%);5. 选择申报方式,在职人员选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每月发薪时抵扣),灵活就业人员选 “年度自行申报”(次年汇算退税),提交即可。

若此前已填报,次年需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信息确认,信息有变更需及时修改。审核通过后,每月可享受 1000 元定额抵扣,有效减轻纳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