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人民抗争大事(1826- 1990年)编年史 连载9

砂拉越人民抗争大事(1826- 1990年)编年史 连载9
反“割让”时期(2-1)
(53)1945年伍禅组织中华公会、华侨青年社
1945年9月底 日军投降后,反法西斯同盟停止活动,伍禅、陈绍唐等人加入华侨话剧社,发动华社联合筹组代表古晋最高华社机构 古晋中华公会。
1945年11月1日 古晋左翼报刊《中华公报》和由吴桦主编的《青年》半月刊 创刊出版,宣传左翼进步思想。稍后,诗巫的《侨声报》和《新民报》也出版发行。因这些刊物多倾向新中国,经常报导新中国情况与成就,而先后被殖民政府勒令停刊。
1945年11月28日 伍禅和陈绍唐鉴于社会运动需要朝气和活力,遂在 华侨青年话剧研究社 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砂拉越华侨青年社,目的是带动华族社会参与政治。改组后的领导成员是:林光彦(社长)、何友益、张德正、吴桦、陈鼎洲、林文雄等。华侨青年社的成立,恰逢沙捞越社会运动开始蓬勃发展之时。抗战胜利后左翼思想在全砂拉越蓬勃发展,但喘过气来的中国国民党也开始着手恢复其在南洋的支部活动。随着解放战争的全面爆发,华人群体内部左右翼的争斗,开始浮现。
( 陈绍唐在1993年写诗《遥祝石隆门青年社成立五十周年》:
“荏苒风光淬一经,青年社庆五十年。
潮流汹涌摧枯朽,壮志磅礴新焕天。
殖帝残民宰百载,何堪重忍‘西巫’残。
北加人民北加主,华巫达攥一股拳。” )
伍禅通过 青年社 联络古晋各属同乡会、文化界、教育界、商界等,发起组织 砂拉越中华公会。中华公会获准注册后,1946年7月1日正式成立。在成立宣言中阐述了成立的因由:“中华公会是古晋华侨组织最高领导机构……战前古晋华侨社会散漫,虽然有各地的同乡团体,可是它们大都染有封建色彩,而难免呈露有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家瓦上霜的分裂现象。因此整个华侨事业不但无从发展,而且有时反而受种种的障碍,这确是无可讳言的事实”。宣言中列明公会的任务: “为建国而努力,为侨胞服务;代表华侨民意,保障人民应享有的自由;与各民族亲爱和平,反对异族歧视观念;改善侨胞生活,促进社会文化,推进教育发展”(成立日期: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一日)。伍禅任首届会长,执委包括几位青年社执委,如林光彦、吴桦等。
1946年10月17日,在 砂拉越中华公会 主催下,古晋教育界联合工商界发起统筹统办华校工作,成立了中华教育委员会,领导、推动民族团结和文化教育发展。
中华教育委员会,积极团结各籍贯乡属,摈弃弃帮派思想,统一复办华校(战前各属乡团各自办学)。通过统筹统办, 谋求华校有较大发展空间,进而促进华社团结、民主、进步。
1946年1月成立古晋中华中小学校董会,首先开办五所华文小学,即现今的古晋中华第一、二、三、四、五小学(简称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五所小学开办成功,紧接着开办了一所中学一一古晋中华中学,即俗称老中中(1958年发展为三所中学,即一中、二中和三中;1960年再创四中)。
在中华公会提倡推动下,第一、二省战后开办的华校都统一以中华公学命名,各校名前冠以市、县、地名为辨别,例如:石角中华公学、石隆门中华公学、新尧湾中华公学、八港中华公学等等。
依据伍禅他们的计划要在砂拉越推行目标,成立中华公会、中华公报、中华学校、中华妇女会和中华银行等 (除了中华银行外,其他的先后都实现)。
(54)1945年底诗巫叶守和等成立华侨青年协进会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后不久,诗巫一群热血青年,多数是中华学校校友,在南兰律叶守和住宅举行座谈会,决定成立一个华侨青年组织,并取名为 诗巫华侨青年协进会,简称青协。
1946年2月9日,在乐斯戏院举行诗巫华侨青年协进会 正式成立仪式,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叶守和,副主席:蔡丽珠,委员:钟茂麟、周平安、黄潮君、蔡才元、徐源发、何泰溪、姚玉山、张忠、徐源吉、苏福山、周金芬、王保长等。会议拟定了行动纲领:“相亲相爱,如兄如弟,一心一意,为国为民”。青协成立后,积极开展活动,成功地团结了众多诗巫各界青年,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举行文艺表演,宣传左翼思想,还成立了篮球队到沙捞越各地举办友谊赛,借此团结各地的华裔青年。青协还开办义务夜校(诗巫前国会议员黄和顺二战后到新加坡华侨中学读高中时,接受左翼思想熏陶,回诗巫后就积极参加青协活动,并担任青协开办的夜校校长),为众多文化水平较低或因战争影响未能进学校受教育的青少年提供学习文化的机会。夜校从1947年开始,借用中华学校上课,一直开办到1950年。
1950年2月1日华人新年初一,联合诗巫各华人社团:中华商会、码头工友会、南华俱乐部、客属公会、福州公会、京果商公会、兴化莆田公会、琼侨公会等,共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中英建交。当晚举行盛大火炬游行,舞狮、花车、文化表演等;另一方面,各社团、华校、商家都升挂五星红旗等活动。
同年2月19日,青协拍电报给中国主席毛泽东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成立。
青协经过近5年活动 由成立初期的成员数十名,发展到1950年已有数百名学生、教师、商人、店员、工人等参与。这些爱国活动(亲中国)至1950年下半年便遭受英殖民政府的多方干预、取缔,如禁止集会、不准挂五星红旗和毛泽东相片、不准游行、不准举办文化表演等等。在不断地遭受禁令和压力下,活动被停止,于1950年底宣告解散。
1946年4月15日 维纳布律克返回古晋,接管砂拉越行政。他的第一项决定是:撤销砂拉越宪法实施,而由他自己掌握绝对权力。
1946年4月24日 维纳在《砂拉越政府宪报》公布“让渡”(割让)计划,目的是要确保 “让渡” 计划顺利实现。维纳.布律克持的理由是在日本佔領期間,砂拉越共損失了 2300 萬英镑(不包括砂拉越石油公司的 5700 萬英镑損失),他沒有足夠的資源來重建砂拉越,( 按:没有公开讲出的是,他更加无力偿还英澳开出的天价“光复砂拉越”军费)。
(55) 1946年维纳割让砂拉越给英国 激起反割让运动
1946年2月8日 维纳.布律克 決定將砂拉越“割讓”給英國政府,使其成為英國的直轄殖民地的消息於 1946 年 2 月 8 日首次曝光;砂拉越人民的反應不一,大多數馬來人强烈反對將砂拉越割讓給英國政府。英國代表就割讓問題在砂拉越各族群中進行了調查。
1946 年 Rajah Vyner 將砂拉越割讓給英國作为其直辖殖民地,以換取他和他的三個女兒可觀的養老金。但是,早前所指定的拉者繼承人安東尼布律克,及砂拉越議會的大多數本土议員,反對將砂拉越割讓給英国,安东尼隨後在砂拉越開展了為期五年的反割让運動,旨在撤銷砂拉越的新殖民地地位。1949 年,在砂拉越第二任英國總督司徒华爵士 (Sir Duncan Stewart) 被羅斯里·多比 (Rosli Dhobie) 刺殺後,安东尼受到英國軍情五處的密切關注,但沒有發現他知道刺殺陰謀的證據。2012年,一份來自英國國家檔案館的解密文件顯示,安东尼.布律克與司徒华遇刺案沒有任何關係。
1946年4月15日 维纳布律克返回古晋,接管砂拉越行政。他的第一项决定是:撤销砂拉越宪法实施,而由他自己掌握绝对权力。
1946年4月24日 维纳在《砂拉越政府宪报》公布“让渡”(割让)计划,目的是要确保 “让渡” 计划顺利实现。维纳.布律克持的理由是在日本佔領期間,砂拉越共損失了 2300 萬英镑(不包括砂拉越石油公司的 5700 萬英镑損失),他沒有足夠的資源來重建砂拉越,( 按:没有公开讲出的是,他更加无力偿还英澳开出的天价“光复砂拉越”军费)。
(56) 1946年反割让领袖Abang Haji Abdillah
1946年 马来国民协会 (Malay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arawak (PKMS)成立。由Abang Haji Abdillah(13/10/1862 – 21/11/1946)和哈芝莫哈末卡欣领导的反让渡运动,受许多砂拉越人民,特别是马来民众的坚决支持。
(57) 青年社要《九大原则》 马来同胞要保持独立国家
1946年4月 古晋华侨青年社坚决要求政府落实《砂拉越1941年宪法》中的《九大原则》,给予砂拉越的自治独立。
绝大多数马来同胞要砂拉越保持一个独立的国家,强烈反对国王维纳布律克把砂拉越 “让渡” 给英国做殖民地。
华侨青年社坚决站在反让渡立场,批判末代拉者的“让渡”是出卖砂拉越人民,发动各社团联署,申明总侨长王长水等没有征求华社意见,无权代表华社去同意“让渡”。不过与左翼组织相比,亲国民党的华人群体就对让渡一事无动于衷,在拉者召集的“国会会议”上,三名华人“议员”均对让渡一事表示赞同。另外虽然都是反让渡,但华侨青年社的目标却与马来人大不相同:华侨青年社是希望砂拉越能实现自治乃至独立,而马来人也要求自治独立(在他们的公开横幅标语上写着:我们要独立,不要做英国殖民地),但在政体上接受维持君主制等。因此二者在反割让运动中多少有些貌合神离,但马来人的行动却比华人要激进得多。
1946年5月2日 英国两位国会议员,召集砂拉越各族代表,听取对 “让渡” 的意见。代表马来族的马来国民协会坚决拒绝 “让渡”。达雅族代表则要英国先履行1941年的《砂拉越宪法》。大部份华族和印度族则支持“让渡”,或不关心“让渡”。马来族代表强烈批评华族和印度族支持“让渡”。
(58)1946年英国承诺承诺砂不会被纳入马来亚联盟并最终要恢复砂独立的权利
1946 年 5 月 10 日 一份有关砂拉越割让问题的報告被彙編並發送給倫敦的殖民地辦公室,其中包括以下內容:
…然而,據 ABC 墨爾本電台報導,Rajah Vyner Brooke 將獲得 100 萬英鎊作為割讓砂拉越的補償。這給人一種印象,即維納試圖為了個人利益出賣砂拉越——這與 《1941 年砂拉越憲法》形成鮮明违背的對比,因为該憲法原本已经規定砂拉越將在布律克的指導下走向自治。由於日本佔領,憲法沒有得到實施。
擬議的割讓也受到當地 馬來報紙《砂拉越前鋒報》的批評,因為砂拉越当时是英国的保护国,但英國并未尽其责在 1942 年保護砂拉越免受日本入侵,而却在日本投降后,圖谋攫取砂拉越。此外,英國祇會在砂拉越被割讓為直轄殖民地後,才會批准重建砂拉越的金融貸款。因此,英國對砂拉越的要求被視為是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和占有砂拉越的自然資源。
除此之外,英國殖民部還試圖將英屬馬來亞、海峽殖民地、英屬北婆羅洲、汶萊和砂拉越合併為一個行政單位。更早前,從 1870 年到 1917 年,英國人还曾試圖干涉砂拉越的內政,但遭到拉者查爾斯.布律克的坚决抵抗。 直到1940年,英國人還試圖干涉安東尼布律克的繼任問題,並敦促維納布律克簽署1941年的協議,还在砂拉越派駐一名英國顧問。英國人也對澳大利亞打算接管砂拉越的軍事管理感到警惕。因此,英國政府希望在澳大利亞人之前控制砂拉越。
1946 年 5 月 15 日至 17 日 割讓法案在砂拉越议会進行辯論。
1946年5月16日 法案二读。35位立法议员里18位支持,16位反对,一位弃权。25位本地议员中,12位支持,13 位反对。9名英籍议员里6名支持。马来人對砂拉越議會這種投票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歐洲官員等局外人參與了決定砂拉越命運的投票;如果不投票支持割讓,一些华裔代表將面臨生命威脅。
1946年5月17日 法案三读。19票支持,16票反对。土著9票支持,12票反对;印度族1票反对;华族2票支持(陈木林、邱炳侬,王合隆称病缺席);英籍议员8票支持,3票反对。[ 注:(1)本地议员11票支持,13票反对。若没有英籍议员,让渡法案肯定否决; (2)若华族议员投反对票,结果是17票支持,18票反对,让渡法案也一样被否决。]
1946 年 5 月 18 日 Rajah Vyner Brooke 和英國代表 C.W. Dawson 在古晉阿斯塔納簽署《割让法案》,砂拉越作為英國直轄殖民地的割讓於 1946 年 7 月 1 日生效。同日,Rajah Charles Vyner Brooke 就砂拉越作為直轄殖民地的好處發表演講:… … “ 儘管如此,我還是做出了這個決定,因為我知道這符合砂拉越人民的最佳利益,而且在現代世界的動盪中,他們將從英國統治的經驗、力量和智慧中受益匪淺。
1946年5月25日 在伍禅等人的推动下,砂拉越华侨青年社成立,其以《青年》半月刊为阵地,面向广大华侨进行宣传,还深入古晋中华中学招募学生入社,兴办了义务夜校为在职青年提供教育机会,还拥有宣传左翼思想的歌咏队、舞蹈团与话剧组,是当时最活跃的青年团体,拥有11个青年分社,社员共达2000多人;北加里曼丹**的一些领导人曾是该社社员。古晋华侨青年社站在反殖立场上反对砂拉越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批判末代拉者是在出卖砂拉越人民,还向各华人社团发动联署反对让渡。
1946年6月26日 英皇签署《砂拉越割让令》
1946 年 7 月 1 日 英国政府在砂拉越人民,尤其是马来族同胞最强烈的反对声中, 从维纳.布律克 手中,将砂拉越王国,正式接受 “割让”为其“直辖殖民地” ,但也公开「 承诺砂拉越不会被纳入同样于 1946 年成立的马来亚联盟,并最终要恢复其(砂拉越)独立的权利」。从第一任總督到第四任总督1963年9月16日离开,砂拉越被英國直轄殖民長達 17 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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