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我们专门来讲讲政府可以再做哪些工作来减少过劳死的发生。

如果你关注去年的相关政策,应该不会忘记在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口号之下,有数家大型企业进行了工时方面的合规整改,并成为一时的热点新闻。例如美的集团明确要求员工在18时20分后原则上不得加班,严禁形式主义加班和下班时间开会;大疆创新要求部门负责人督促员工按时下班,“晚9点清场”开,晚间加班须履行严格审批;海尔集团则恢复双休制并限制单日加班时长;即便是一向以剥削著称的美团,也给骑手上线“防疲劳机制”,跑单超过12小时强制下线,同时取消对骑手的“超时扣款”,释放出明确的政策顺应信号。

从宏观数据看,行政干预配合社会舆论确实产生了短期效果。202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时虽然仍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每月工时不超过44小时)的区间狂飙,但好歹结束了长达9年的连续上涨。智联招聘发布的《2025雇佣关系趋势报告》显示,国内8.4%的公司已正式推行“强行下班”制度。这些数据都是相对积极的信号,但同时也说明,国内劳动者的超时加班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和严重。

这些改善也高度依赖行政信号强度与舆论压力,本质上仍属于运动式治理。一旦检查周期结束、媒体关注转移,部分企业通过隐性加班、线上待命等方式规避监管,工时问题极易反弹。

更严峻的是,过劳死并未远离现实。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多起劳动者疑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猝死的事件被媒体披露。除去我们前面提到的逝者,又有一位女教师带病工作后在宿舍不幸逝世,还有一位48岁律师病故。这些生命代价反复提醒我们,仅靠阶段性“反内卷”不足以构筑劳动者的安全底线,必须将已有成效巩固为可执行、可追责、可持续的制度变革。

建立“超时加班反映平台”和企业黑名单

在劳动保障领域,国内并非完全缺乏制度工具。自2017年起实施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人社部门必须对欠薪、超时加班和拒不缴纳社保等企业行为进行定期曝光。但在实际公开名单中,违法加班有关的案件几乎长期缺席。这反映了政府对不同类型的劳动问题存在明显的治理偏废取向。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工欠薪治理已形成相对成熟的治理范式。地方政府不仅建立“欠薪黑名单”,还将严重情形纳入刑事追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通过跨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实践证明,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是改变企业行为的重要手段。

过劳加班的危害性并不低于欠薪。它同样侵蚀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成本,却长期处于“不可见”的灰色地带。因此,我们呼吁:对标国务院层面设立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在线上设立“超时加班反映平台”,并将经过核实的违法加班企业纳入统一黑名单予以公布,全网实时可查。公开内容应包括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整改情况,并与企业信用、招投标资格、融资条件挂钩。

推动企业缩减工时改革,形成正循环

我们在上篇文章中也提到,必须显著提高非法加班的违法成本。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提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然而每人500元的处罚上限,与企业安排加班获取的收益相比,实在过低。

建议将罚款标准与企业规模、营业利润和违法频次挂钩,并将罚没收入专项用于设立“工时改革基金”,对率先进行缩短工时改革如实行4天或4.5天工时制的企业进行试验补贴。这个措施重点并不在于罚,而在于让工时少的企业获得更多支持,让依赖人力剥削的企业早日淘汰出局,从而形成企业竞争内部的正循环。国际经验表明,工时改革对企业并非没有好处,可以起到减少办公场所开支等作用。冰岛、日本、西班牙等国家的4天工作制试点显示,在不降薪的前提下,员工生产率和幸福感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此外,还可以将鼓励工时合规调整与当前的稳就业政策直接挂钩。具体而言,可对长期无加班违法记录的企业实施合规返还机制,在社保缴费、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财政返还;在就业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中优先支持工时合规企业;在政策性贷款和信用支持中,将工时守法情况纳入评估指标。

被削弱的劳动监察队伍

必须直言不讳的是,在讨论一切反过劳制度之前,如果回避一个事实,所有政策设计都将沦为空转:当前劳动监察体系正在被削弱,这已经构成对劳动法实施本身的一大阻碍。2023年开始的大范围机构改革中,像劳动监察这样本来规模已经较小的执法机构,职能被合并、拆分,人员也分流到同性质单位,部分地区出现“牌子还在、队伍已空”的状况。从全国政协委员徐睿霞的建言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某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原有20人,目前执法职能回归人社局机关,机关从事此项工作的仅3人,2024年接受处办投诉举报线索13171条,人少案多的矛盾十分突出,监察执法工作的缺位,容易造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矛盾激化。”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经费与人力的同步收缩,使劳动监察在面对违法加班问题时逐渐丧失实质威慑力。现实中,一名基层劳动监察员往往要覆盖成百上千家用人单位,面对高频信访、调解与行政事务挤压,主动执法几乎成为奢侈品,因而职能优先处理投诉举报,逐渐呈现出“被动监察”的状态。像违法加班这样调查取证难度大、政策焦点关注较少的领域,自然而然就被边缘化了。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反内卷”在舆论上声势浩大,却始终难以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成果的关键原因——不是政策信号还不够明确,而是执法能力被系统性削弱后,法律失去了现实落点。不是我们没有劳动法,而是劳动法本已摇摇欲坠的牙齿,还在被一颗颗拔去。因此我们呼吁,不要在精简机构和编制的过程中,削减劳动者最需要的基层执法岗位。恰恰相反,恢复劳动监察编制,增加专项经费投入,重建专业化、常态化、具有主动执法能力的监察体系,才能使劳动法重新长出牙齿。

让“反内卷”不停留于口号

反对过度加班,不应该只是劳动者的呼声,而是关系到公共健康、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的系统性议题。从“反内卷”到反过劳,我们已经看到了改变的可能,但也必须正视现实:没有制度化的约束与激励,任何善意都难以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