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因为房产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受赠人;但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房产一旦完成过户登记,物权即发生转移,赠与行为通常视为完成,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无法随意收回房产。例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即使未过户也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撤销。‌‌

房产赠与不公证就过户有啥风险

房产赠与不公证就过户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赠与合同的有效性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房产赠与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若未办理公证,赠与合同在形式上可能缺乏一定的法律证明力,尤其是在发生争议时,可能难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物权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赠与必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在物权上不发生效力。

若未办理公证直接过户,虽然过户本身能导致物权变动,但缺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能在后续引发纠纷,影响物权的稳定性。

赠与撤销风险:

房产赠与在未办理公证和过户前,赠与人有可能撤销赠与。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要求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但若未办理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能享有更大的撤销权。

税费缴纳风险: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

若未办理公证直接过户,可能在税费缴纳方面存在遗漏或计算不准确的风险,导致后续税务纠纷。

综上所述,房产赠与不公证就过户存在赠与合同有效性、物权变动、赠与撤销以及税费缴纳等多方面的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在房产赠与过程中,还是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