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合同能否反悔要分不同情形。未办房产过户前,赠与人一般可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这类合同不能随意撤销。若房产已完成过户,通常不能反悔,不过存在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仍可撤销赠与。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或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另外,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对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要求返还。

房产已过户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赠与人应如何撤销赠与

1、及时收集证据,要收集能证明受赠人严重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材料,比如遭受侵害后的伤情鉴定报告、医院诊疗记录、警方出具的报案回执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击证人证言等,这些是主张撤销赠与的关键依据。

2、把握行使期限,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赠人侵害行为这一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启动撤销流程,该期限为除斥期间,无法中止、中断或延长,超期则会丧失撤销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房产已过户,仅靠书面通知难以实现撤销,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附上证据材料、赠与合同、房产过户记录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4、主张返还房产,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赠与人可凭生效判决书要求受赠人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回转手续,若受赠人拒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特殊情形特殊处理,若受赠人的侵害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并主张返还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