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宣传商品房并非都能退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宣传内容明确具体,像确定的学区、配套商场、人车分流等,且对购房合同订立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即便未写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未兑现致使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主张退房。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让购房者陷入错误认知而签订合同,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实现退房。但要是宣传只是“顶级配套”这类模糊的商业吹嘘,或偏差轻微,未对房屋使用和合同履行产生实质影响,通常仅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难以以此主张退房。购房者主张退房需固定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证据,且要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主张权利。

开发商虚假宣传商品房的情况有哪些

1、样板间造假,用定制小尺寸家具营造宽敞空间,或靠精美装修掩盖户型缺陷,实际交房户型与样板间差异极大。

2、价格玩套路,宣传诱人起价吸引购房者,实则该价位房源根本不存在或仅有一两套,无实际选购意义。

3、绿化宣传失真,用宽泛的绿化率混淆绿地率,或宣称有千亩生态公园、珍稀树种,实际仅普通绿植,所谓公园距离楼盘极远。

4、位置表述误导,用“距市中心仅几分钟路程”等话术夸大位置优势,实际通勤时间远超宣传时长。

5、配套设施虚假,虚构规划外的学校、三甲医院等配套,或承诺的游泳池缩水成戏水池,宣传的商业配套始终未建成。

6、装修房偷工减料,宣传用知名品牌建材,实际交付时擅自更换为劣质杂牌,装修标准大幅缩水。

7、虚构投资相关承诺,宣扬房屋有高投资回报率、高入住率等,此类表述无实际依据且难以兑现。

8、隐瞒不利信息,刻意不告知房屋存在抵押、周边规划垃圾站或变电站等情况,损害购房者知情权。

9、夸大房屋核心指标,宣传的房屋面积、容积率、楼间距等数据,与实测结果严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