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祭文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祭文
朱 书 宗
岁在乙巳,序属仲冬,霜风肃杀,云幕低垂。金陵故地,哀钟再鸣;卅万冤魂,归魄有凭。值此国殇八十八祭,九州同缅,百族衔悲,谨以痛忱,酹酒焚香,致祭于死难同胞之前曰:
溯自丁丑,倭寇逞凶。铁蹄破境,烽火裂空。金陵古邑,顿陷腥风。秦淮水赤,石城烟浓。兽兵施暴,黎庶何辜?六周肆虐,血浸层峰。
罪恶昭彰,天地不容。集体屠戮,廿八惨案,尸填沟壑,血沃蒿蓬;零散屠杀,八百五八,刃挑婴稚,枪贯妪翁。或驱于野,或困于阱,枪声裂帛,哭喊震穹。更有奸淫,二万之众,辱及母姊,毁我贞容。弱质遭裂,芳华成冢,耻彻九霄,恨塞九瀛。城郭崩摧,宫阙倾颓,琼楼化烬,画栋蒙茸。三分毁一,疮痍满瞳,文明劫火,痛撕肺胸。
呜呼!冤魂三十万,含愤而瞑;生灵百万户,衔痛以生。稚子啼寒,不见慈亲补衽;老妪泣夜,唯闻鬼唱悲风。卖儿鬻女,骨肉离分;避祸逃荒,骸骨委尘。劫后余生,目盲心创,每忆斯夜,胆裂魂惊。
然吾民族,浩气干云。虽遭奇辱,未折脊梁。幸存者言,字字凝血;后来者誓,代代铭伤。戊寅以降,砥柱中坚,同仇敌忾,共赴国殇。驱豺狼于境外,复河山以金汤。十四载浴血,终雪赤县之恨;千万人喋血,重开华夏之章。
今之世也,军壮国强。航母犁浪,银鹰掠苍,高铁驰原,北斗指航。历史如镜,岂敢或忘?公祭既立,法度昭彰。警世钟鸣,醒沉疴之梦;和平鸽舞,寄人类之望。吾辈当记:落后则馁,积弱必殃;自强为盾,民安是疆。
今日建康,紫金叠翠,扬子汤汤。纪念馆前,白菊含露;纪念碑下,素手凝霜。稚子问史,长者垂泪;薪火相传,道义高张。死者已矣,生者图强。愿逝者安息,英灵得所;愿山河永固,家国恒昌。
临祭怆然,伏惟尚飨!
二0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注释:
1. 岁在乙巳:2025年为农历乙巳年。
2. 丁丑:1937年为农历丁丑年。
3. 集体屠杀廿八案:据战后调查,日军在南京实施集体屠杀28起,约19万人遇难。
4. 零散屠杀,八百五八:日军零散屠杀858起,约15万人遇难,与集体屠杀合计超30万。
5. 二万之众(奸淫):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强奸暴行超2万起。
6. 三分毁一:南京沦陷时,约三分之一城市建筑被焚毁。
7. 戊寅以降:1938年(戊寅年)起,中国人民全面抗战进入相持阶段。
8. 十四载浴血:中国抗日战争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胜利,历时14年。
9. 公祭既立: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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