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巴黎公社是什么?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尝试,是无产阶级通过公社的民主制度对剥削阶级进行的专政。
巴黎公社通过借助工人武装进行暴力革命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从而建立起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用实践证明无产阶级能够摧毁资产阶级的专政并建立起无产阶级的政权。此时建立起来的国家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一种“半国家”。
那什么叫做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呢?就是说,这种国家是少数剥削阶级压迫和统治占多数的被压迫阶级的工具,是奴隶主统治奴隶、地主统治农民、资产者统治无产者的工具。而无产阶级的新式国家是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阶级维护自身根本利益并镇压剥削阶级反抗的武器,其专政对象是一小撮旧的剥削阶级和新产生的剥削阶级分子。所以恩格斯指出这样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因而是“半国家”。而“半国家”其实就是一种在自行消亡中的国家,作为多数劳动者对少数剥削者进行专政的工具,它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逐渐失去其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走向消亡,仅仅保留一定社会管理的职能。
这种新式的国家从压迫大多数人的工具变成了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工具,变成了对一小撮劳动人民的阶级敌人进行专政的工具。这种国家的官吏由劳动人民选举产生,为人民服务,是真正的社会公仆,而不是像以往旧式国家的官吏那样,凌驾于社会之上,自诩为全民服务,实际上为剥削阶级服务,看似是超脱的,其实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捍卫的是剥削阶级的利益,保卫的是体现剥削阶级利益的社会关系。
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的领袖,都是由工人群众选举投票产生的,如果谁不能够为工人阶级服务,工人群众就罢免他。《国际歌》的作者欧仁·鲍狄埃就是在这样的选举中得票最多的一个,是工人选举出来的公社委员,是“既当官又当老百姓”的无产阶级官吏。
对于公社的领导干部,他们的工资相当于中等工人的工资。这是巴黎公社除了工人群众选举产生干部并对干部有罢免权外又一个原则。公社的领导干部不从人民当中多取一份劳动果实。
以上两条原则,即,第一、公社的干部都是由工人群众选举产生为人民服务的,而且工人群众随时有权罢免;第二是它的官吏的工资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这两条就是我们后来常说的“巴黎公社的原则”,其实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是无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原则。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 导言》中,特别强调这两条,说明它的无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性质。两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前者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如果没有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任何关于社会解放的承诺都可能沦为空话。而人民掌权最终是为了实现一个更公平、更正义的社会,而不仅仅是更换一批统治者。
虽然巴黎公社只存在了72天就被资产阶级扼杀,但是它留下的原则是永存的。巴黎公社永远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典范,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我们努力的坐标。五十年前,一位老前辈在济南尼龙研究所作的《关于毛主席理论问题指示的辅导报告》中说过这样一段话:“这一点,我希望大家注意,在今天很有现实意义。你可以看一下,在今天,在国家机器方面的问题,你看看符合不符合巴黎公社的原则,是能够看出来的。巴黎公社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今天,我们在一百年后,有些地方,还不一定赶上巴黎公社,这就值得研究了,我们要通过斗争来解决这个问题。”
未来,我们依然要为此而努力。更何况,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参考文献:
1. 轶前. 《一个报告 一场灾难》,莱茵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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