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中西方对比的研究探索

当我们跳出“文明优劣论”或“技术决定论”的传统框架,以“权力合法性诉求”为核心重构历史认知,会发现西方资产阶级的崛起与明清“天朝上国”的内敛,并非偶然的历史选择,而是两种截然不同“权力维系逻辑”的必然结果。西方小国因“领土蹙狭、资源贫瘠”,将“扩张统治范围、掠夺海外财富”与“复现罗马帝国正统”深度绑定,使其成为权力合法性的核心支柱;而明清王朝凭借“广袤疆域、物产自足”的禀赋,将“天下共主的教化权威”作为合法性根基,海外领土与财富不仅非必需,更被视为可能动摇统治的负担。这种根植于权力本质的差异,深刻塑造了中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轨迹,也为理解当代中西方行为逻辑提供了历史密码。
一、西方资产阶级崛起的权力逻辑:以“小国扩张 罗马复现”构建合法性
西方资产阶级的崛起,绝非单纯的“经济自发演进”,而是“小国统治阶层的权力焦虑”与“资产阶级的财富野心”双向合谋的产物。两者共同将“海外领土扩张、复现罗马帝国荣光”作为突破“小国权力困境”的唯一出路,最终形成“扩张即合法性”的刚性循环——扩张越成功,权力越稳固;权力越稳固,越需要通过新的扩张巩固合法性。
1. 小国寡民的权力困境:合法性稀缺催生扩张“生存刚需”
中世纪后期至近代早期的欧洲,始终处于“小国林立、资源碎片化”的格局(如15世纪意大利半岛分裂为20余个城邦,伊比利亚半岛长期并存西班牙、葡萄牙、纳瓦拉等政权,北欧则有瑞典、丹麦、挪威等相互制衡)。这些小国的统治阶层,面临着双重致命的合法性危机,而“向外扩张”是唯一的破局之道。
- 领土与资源的先天绝境:无扩张则无生存
欧洲小国的疆域规模与资源禀赋,决定了其无法像明清那样通过“国内资源调配”支撑统治。以16世纪鼎盛时期的西班牙为例,其本土面积仅52万平方公里(约为明朝疆域的1/26),耕地占比不足30%,铁矿、木材等核心资源需从北非进口;更小的威尼斯共和国,疆域仅2.4万平方公里(不足明朝一个府的面积),粮食自给率常年低于40%,完全依赖从黑海沿岸进口谷物。这种“资源短缺”直接关联权力合法性——若统治阶层不能为民众提供更多财富(如海外黄金、香料),轻则引发粮价暴涨、市民暴动(如1527年佛罗伦萨因粮荒爆发的“梳毛工起义”),重则导致城邦叛乱、政权更迭(如1453年热那亚因海外贸易失利,失去对克里米亚的控制后,迅速被威尼斯取代区域霸权)。对这些小国而言,“扩张”不是“政策选项”,而是“生存底线”——只有占领海外领土、掠夺资源,才能缓解内部矛盾,维系权力存续。
- 正统性来源的薄弱:无成就则无认同
欧洲小国的权力合法性,早期多依赖“教会册封”或“局部血缘传承”,缺乏像中国“大一统”那样的终极正统标杆。例如,15世纪的葡萄牙国王若昂二世,其合法性需通过教皇亚历山大六世颁布的《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划分西葡殖民范围)确认;英国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为摆脱教皇控制,甚至通过宗教改革(建立英国国教)重构合法性。这种“弱正统性”迫使统治阶层必须通过“外在成就”证明自身统治的“神圣性”:法国与西班牙的“百年战争”(1337-1453年),本质是两国争夺西欧霸权以强化合法性——法国获胜后,查理七世以“驱逐英国入侵者、统一法兰西”为由,迅速整合国内贵族势力;西班牙则通过征服美洲,以“获取海量黄金”证明“上帝眷顾西班牙”,压制了国内卡斯蒂利亚与阿拉贡的族群矛盾。
2. 资产阶级与统治阶层的合谋:以“罗马复现”为扩张的合法性旗帜
西方资产阶级(工商业主、航海家、殖民商人)的崛起,恰好与小国统治阶层的“扩张刚需”形成共振,而“复现罗马帝国”则成为两者合谋的核心“合法性旗帜”。在西方历史记忆中,罗马帝国是“大一统、多民族、广疆域”的象征,其“征服四海、传播文明”的形象,为小国突破自身局限、构建“超区域正统性”提供了终极目标。
- 统治阶层的“罗马梦”:将扩张升华为“神圣使命”
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1516-1556年在位,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曾公开宣称:“我的目标是恢复罗马帝国的疆域与荣耀,让太阳永远照耀在西班牙的领土上。”为实现这一目标,他将殖民美洲、征服菲律宾的行为,包装为“重现罗马对‘蛮族地区’的文明教化”——1521年西班牙征服墨西哥阿兹特克帝国时,殖民者科尔特斯以“传播天主教、终结人祭陋习”为借口,实则掠夺了价值数百万比索的黄金;1565年西班牙占领菲律宾后,立即仿照罗马“行省制度”设立“新西班牙总督区”,要求当地土著向西班牙国王缴纳贡赋,复刻罗马的“臣服-纳贡”体系。
英国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则将“罗马的海洋霸权”作为合法性说辞:她不仅授权海盗德雷克掠夺西班牙商船(1580年德雷克环球航行归来,带回价值50万英镑的财富,相当于英国全年财政收入的3倍),还为东印度公司颁发特许状,允许其“在海外发动战争、建立殖民地”,理由是“继承罗马的海洋传统,将文明带向未开化的东方”。这种“罗马叙事”成功掩盖了殖民的血腥本质——民众因“参与罗马式伟大事业”产生民族认同,贵族因“分赃殖民利益”(如英国贵族通过投资东印度公司获得丰厚分红)支持扩张,形成了“全民支持扩张”的共识。
- 资产阶级的“权力捷径”:借扩张实现阶层跃升
近代早期的西方资产阶级,虽掌握财富却无政治权力——意大利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靠银行业积累了相当于当时欧洲王室总和的财富,却需通过资助教皇(如资助利奥十世当选教皇)获得“教廷银行家”身份,才能跻身统治阶层;荷兰的商人阶层,在16世纪末荷兰独立后,仍需依附奥兰治家族才能参与政治决策。他们敏锐地发现,“帮助统治阶层实现罗马梦”是获取权力的最佳路径:
- 提供扩张工具: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1497年的印度航行,由里斯本商人联盟出资80%;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成立时,资产阶级认购了全部650万荷兰盾股本,公司不仅拥有贸易垄断权,还被授权“组建军队、签订条约、设立殖民地法庭”,成为“海外殖民的实体工具”;英国资产阶级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通过资助英国海军扩建(18世纪初英国海军规模扩大3倍),换取了议会中的主导地位。
- 获取权力回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凭借殖民收益(17世纪中期公司每年股息率达18%)成为荷兰议会的核心成员;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不仅掌控印度的鸦片贸易(18世纪末鸦片出口占公司收入的40%),还能通过“捐官”进入英国政府,如公司总督克莱武后来成为英国陆军大臣。这种“资本换权力”的模式,让资产阶级与统治阶层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扩张形成“扩张-合法性增强-财富增长-再扩张”的闭环。
3. 近代版“春秋争霸”:以海外领土广度定义权力伟大性
西方小国的海外扩张,本质是“春秋争霸”的近代翻版——与中国春秋时期诸侯国“尊王攘夷、争夺霸主地位”的逻辑一致,西方小国通过“争夺海外领土广度、殖民范围”证明自身“伟大性”,核心都是“以外部成就强化内部合法性”。
- 争霸目标:同属“正统框架下的话语权争夺”
春秋时期,诸侯国以“周天子为共主”,争夺“霸主”头衔以彰显合法性(如齐桓公“葵丘会盟”后,以“尊王攘夷”名义号令诸侯);西方小国以“罗马为精神共主”,争夺“殖民霸主”地位以强化正统性——16世纪的西班牙,通过占领美洲除巴西外的全部领土、控制菲律宾,宣称“日不落帝国”,理由是“最接近罗马帝国的疆域规模”;18世纪的英国,通过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1588年)、打赢七年战争(1756-1763年)夺取加拿大、印度,取代西班牙成为新殖民霸主,合法性说辞是“比西班牙更能传播罗马文明”。两者的本质,都是在“共同正统符号”下争夺区域乃至全球话语权。
- 争霸手段:复刻“战争-臣服-纳贡”模式
春秋时期,霸主通过“战争威慑、会盟确立秩序、收取朝贡”维系地位(如晋文公“城濮之战”后,在践土会盟诸侯,要求各国定期朝贡周天子);西方小国则通过“殖民战争、贸易垄断、海外朝贡”确立霸权: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覆灭后,英国控制了大西洋贸易通道,要求欧洲各国商船“缴纳通行费”;英国在印度建立殖民体系后,仿照罗马“行省制度”将印度分为13个省,要求印度土邦王公“定期朝贡”(如孟加拉土邦每年需向英国缴纳200万英镑贡金),甚至复刻罗马的“总督统治”——东印度公司总督拥有“生杀大权”,其权力堪比罗马的行省总督。
- 合法性遗产:深植西方历史基因的“罗马认同”
这种“以罗马为正统、以领土广度为伟大性标准”的认知,至今仍影响西方:欧盟总部布鲁塞尔的“欧洲议会大厦”,采用罗马柱式建筑风格,大厅壁画描绘“罗马帝国统一欧洲”的场景;欧元纸币设计融入罗马建筑元素(如5欧元纸币上的罗马桥梁),硬币背面刻有各国象征,但正面统一采用罗马数字;北约冷战后的东扩(如2004年吸纳波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其范围与罗马帝国的多瑙河、莱茵河流域势力范围高度重合,暗含“重现罗马势力范围”的逻辑。
二、明清“天朝上国”的权力逻辑:以“内稳态 教化权威”维系合法性
明清两朝作为“疆域广袤、物产丰饶”的大一统王朝,其权力合法性的核心是“天下共主的教化权威”,而非“海外领土与财富”。对明清皇权而言,海外扩张既不能增强合法性,反而会消耗统治资源、破坏内部稳定,因此形成“内敛性统治”的逻辑——这种逻辑并非“保守”,而是基于自身资源禀赋与合法性需求的理性选择。
1. 天朝上国的资源禀赋:无需海外扩张即可维系合法性
明清两朝的疆域与资源,为“内敛统治”提供了物质基础。明朝鼎盛时期疆域约1370万平方公里(涵盖今天的中国本土、东北、西北及东南亚部分地区),清朝鼎盛时期疆域约1316万平方公里(新增蒙古、新疆、西藏等区域),两者均建立了“农耕 游牧 手工业”的资源内循环体系,海外财富与领土完全非必需。
- 经济层面:自给自足的资源循环
明清的经济基础是农耕经济,粮食产量足以支撑人口增长——明朝万历年间(16世纪末),因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全国粮食年产量达2000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约800斤(远超同期欧洲人均400斤的水平);清朝乾隆年间(18世纪中期),江南地区每亩水稻产量达300斤,太湖流域“苏湖熟,天下足”的格局进一步巩固。手工业方面,明朝景德镇瓷器年产量达1000万件,不仅满足国内需求,还通过朝贡贸易出口;清朝苏州的织锦业,拥有织机超过1.2万台,年产锦缎10万匹,无需依赖海外市场。
即便需要海外商品(如香料、玛瑙等奢侈品),明清也可通过“朝贡贸易”轻松获取——明朝郑和下西洋时,通过“赏赐换朝贡”的模式,从东南亚获得胡椒、苏木等香料(仅第四次下西洋就带回胡椒100万斤,足够明朝宫廷使用20年);清朝广州十三行在18世纪末,每年通过茶叶出口(出口量占欧洲市场的80%),即可换取欧洲的白银、钟表等商品,无需通过殖民掠夺。
- 合法性层面:“大一统 儒家教化”的内在支撑
明清的权力合法性,根植于中国“大一统”的历史传统与儒家教化体系,无需“海外成就”证明:
- 明朝以“驱逐蒙古、恢复华夏”为合法性根基——朱元璋在1368年称帝后,立即修复孔子陵墓、恢复科举制,宣称“大明继承华夏正统,复刻周天子的朝贡体系”,通过编纂《元史》将元朝纳入“中国大一统”脉络,彻底打消民众对“异族统治”的记忆;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以“天子守国门”强化“大一统”认同,其合法性从未因“是否海外扩张”受到质疑。
- 清朝作为少数民族政权,通过“融入华夏正统”巩固合法性——顺治帝入关后立即“尊孔崇儒”,康熙皇帝亲赴曲阜祭孔,乾隆皇帝编纂《四库全书》以“传承儒家文化”自居;同时,清朝通过平定准噶尔(1757年)、收复台湾(1683年)、巩固西藏统治(1727年设立驻藏大臣),完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大一统”,其合法性被士绅阶层与民众广泛认同。对明清而言,“国内疆域稳定、儒家教化普及”就是合法性的核心——海外扩张反而会被视为“劳民伤财、背离儒家‘仁政’”(如明朝士大夫批评郑和下西洋“耗银数百万,民力凋敝”),削弱权力合法性。
2. 明清皇权的对外行为:教化而非掠夺,形式复刻而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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