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希望首先对“生产力”概念进行阐释。需要说明,本文并不旨在定义生产力,而是希望对理解生产力概念提供一些新的角度。

今天流行的对生产力的理解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将生产力界定为人类改造自然以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这一表述保留了劳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中介的哲学意味,强调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类历史的根基;另一种是苏联教科书式的“三要素论”,即劳动者 劳动资料 劳动对象,这种定义借鉴了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时对构成要素的划分,将生产力拆解为可分割的实体要素;第三种则是经验主义的定义,将生产力直接理解为科技发展水平、生产效率,可以用量化指标加以表征,这一思路能够自然融入政策话语与经济学分析。

这三种主流理解的共同点是将生产力理解为一种物质—技术水平——可分解、可比较,权力中性、阶级中性,具有“数值性”。不难发现,这种设定天然地与技术主义、生产主义、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存在共鸣。首先,它预设了生产力的普惠福利性——发展生产力被视为单纯地“做大蛋糕”,总归是好事。至于蛋糕如何切分,则属于生产关系中的分配问题,是发展生产力之后才要管的事。其次,它还暗示了生产力的民族国家属性——既然生产力是一种“能力值”,那么不同国家自然有不同的数值,并且在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发展主义的叙事里,生产力是国家间竞争的核心指标,是民族兴衰、制度优劣的最终判决书。于是,在这种中性的理解下,生产力一方面是纯净、美好、无害的社会福利代言人,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在全球权力场中获取地位的关键。由此,发展生产力便成为跨立场、跨阵营的最大共识与“标准答案”。

然而,在马克思的文本中,这两条逻辑几乎是反过来的。早期马克思在评析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时,就批判了其经济民族主义的生产力观:这种观点把生产力的发展锁进国界之内,并将之与民族精神绑定,把国家间的经济竞争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则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遍性出发,指出这种立场混淆了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基础与民族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跨越国界的结构性矛盾。

后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揭示了劳动生产力向资本生产力的转化过程。个人在协作中形成的社会生产力,本质上是一种“集体力”。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由于工人在其劳动被资本占有之前无法发挥这种社会生产力,它就表现为资本的天然属性和内在力量。由此,生产力呈现出双重性质:既是劳动者进行有用劳动的能力,又是资本支配下的增殖手段。这种占有关系使社会生产力与个人生产力发生分离,社会生产力越发展,劳动者越沦为资本的附属物,失去独立生产的能力。马克思笔下的生产力,并不仅仅是中性的“技术值”,而是嵌入生产关系的历史力量,它总是与特定的阶级关系和权力结构相联动。

到了当代,福柯和巴里巴尔分别从不同路径尝试突破“生产力=技术水平”的范式。在福柯的视野中,生产力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特定权力关系的产物与效果。它并不抽象地存在于“人”或“技术”之中,而是通过历史上具体的社会形式,将人的能力、技术要素与自然条件结合起来,并在权力技术的作用下被塑造、组织和增殖。工人的身体与时间在规训与分离中被改造为可出售的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又通过协作、监督与管理,被整合为可计算、可比较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由此,生产力的创造不仅是经济过程,它在创造能力的同时塑造服从的主体,将资本主义的权力关系内嵌于生产力的具体构造之中。

巴里巴尔的路径则更接近马克思主义内部的自我改造。在巴里巴尔看来,要理解“生产力”,必须在概念内部就包含社会关系的维度。他提出“生产关系之内的生产力”这一概念,意在表明:生产力并非先于、独立于社会关系而存在的技术能力,而是社会关系自身的一种存在方式与展开过程。劳动者的协作形式、知识与技能的传递机制、社会时间的组织与分配,不是附着在生产力上的外部条件,而是生产力的内在构成。由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并非两个相互作用的要素,而是同一动态整体的不同面向,其再生产总是二者同时的再生产。

但这一概念创新同时引发了定义上的混乱:我们究竟是要直接说“生产力具有社会维度”,在定义中直接纳入社会结构乃至权力关系,还是要坚持“生产力是技术性范畴,社会性来自它与生产关系的互相作用”,从而保留经典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边界?前者的优点是能直观揭示权力关系在生产力中的作用,但容易导致概念泛化、削弱分析边界;后者保持了范畴的清晰性和可操作性,但可能会导向我们前面提到的庸俗生产力观。

我认为,生产力包含物质—技术维度,也包含社会—组织维度。它在最一般意义上指向人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但这种能力从不以纯粹技术的形式自在地存在,而是总在特定的社会形态和组织方式中获得其规定性,表现为劳动者的能力、协作方式、知识体系以及制度化的生产组织等等。换言之,生产力不是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的简单相加,而是三者以特定的技术逻辑和组织逻辑组合起来发挥作用的结果。这个组织过程并不是权力中性和阶级中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技术逻辑,先天就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劳资之间的权力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

最后,我们为什么要重新思考“生产力”?或许正因为,如果这一概念始终得不到澄清,它就会被不同意识形态俘获:或者沦为看似中立的指标,用以遮蔽阶级关系和全球分工的结构性问题;或者被当作国家竞争的正当理由和不证自明的社会福利来源——不仅被剥离了权力与制度的背景,还被赋予了政治与道德上的中立性与无害性。

科技发展水平固然重要,即便经过了如此多的讨论,也不可否认它是“生产力”在最一般意义上所表征的核心内容。在马克思的宏大历史叙事中,这一层面也确实占据中心位置,但当他分析具体的社会形态时,却并不拘泥于这种抽象定义,而是追踪生产力在特定生产关系中的组织、运用与变形——正是在这种转换之间,生产力才从一个静态的、知性的概念,变成理解社会历史运动的核心范畴。或许,这也是我们在面对当代复杂现实时,应当继承的真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