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的。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只是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凭证,但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那么买卖这种房子就需要经过开发商的同意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较为复杂。而如果购房合同尚未备案,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等方式进行交易,但也需要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在进行交易时,双方 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