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私有化


刷到一视频,博主先是大谈特谈国企效率低下论,然后大谈特谈社会贪污腐败现象,最后话锋一转,说贪污腐败的根源是权力寻租、资源垄断,只要国企私有化,市场自由化,就能彻底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权力没了寻租空间,政府又不干预、管制市场,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行贿受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自然就不存在了。
咋一听,貌似有理。
但细品,就会吓一跳:国企私有化,市场自由化,不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吗?
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能私有化吗?
国有企业是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国有经济仍全民所有制性质,即国企资产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简单来说,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由国家代表行使管理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并服务于公共利益。
具体来说,就是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国有资产;每一位公民都是国有企业的共同所有人,享受由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所转化成的基础建设、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等。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全民共享,那咱们老百姓的生活究竟享受了什么?
请问:生活是什么?
无论你生在繁华都市,还是偏僻山区,生活是清晨拧开水龙头流出的洁净自来水,是傍晚按下开关瞬间亮起的灯光,是一日三顿燃气灶上跳动的蓝色火焰,是无论风调雨顺还是洪涝干旱商店粮油价格稳定的标签,是出门远行时脚下平稳延伸的铁轨与公路,是随时随地在线、联通世界的手机信号。
而支撑你生活最基本、最日常、最稳定元素的,正是你也有一份的国有企业。
试想,如果供水、供电、供气、粮油、通信、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完全交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那价格还会稳定吗?覆盖还会普遍吗?质量还会有保障吗?
而且,国有企业所扮演的角色,远不止于日常的经济运营,它们更是国家和社会在关键时刻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先锋。
回顾过往,每逢遭遇洪水、干旱、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非典、疫情之类的公共危机,冲锋在前、不计代价的,总是"中"字在前的国有企业。
为什么在抗击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危机时,国有企业会冲锋在前、不计代价呢?
因为国有企业算的不是赚钱亏本的“经济账”,而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第一要务的"民生账“。
试想,如果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被资本所掌控,当自然灾害或公共危机发生时,资本会冲锋在前、不计成本吗?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压舱石",是民生保障的“稳定器”。遏制贪污腐败现象最有效的办法是全民监督,终身问责;国有企业最光明的出路是做大做强,做活做好。
而不是什么国企私有化、市场自由化。
国有资产是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全民财富;国有企业是千千万万先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奠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石。若是将其私有化,便是对先烈牺牲、先辈奉献的背叛,对人民群众的犯罪,更是开历史倒车。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理论宣传特约研究员宋方敏将军早在十几年前就在《环球时报》发表题为《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败》的文章指出:
“有人把国企当作腐败根源,称国企私有化是从体制上反腐的根本之策。其实,国企私有化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所谓腐败,本质就是化公为私,用国企私有化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实质是搞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公权私化、公利私有,从根本制度上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好端端的国企,资产被低价折股,私分贱卖,造成国资变相流失,而代价是大批国企自毁,大批职工下岗,国家实体经济空心化,让本应惠及广大人民的改革红利变味!"
试想,如果国企私有化,你我平头百姓还会享受到国有企业带来的普惠吗?国有资产还会有你我平头百姓什么事吗?
所以,作为国有企业一分子的全体中国人民,绝不能允许国有企业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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