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开发商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应文件资料,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申请时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资金证明等材料。房产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颁发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可通过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核实。

有预售证的楼盘就是可以买的吗
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其开发的房产原则上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在解决了是否可以办房产证的问题上,作为买房人还要关心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怎么保障买房人及时拿到房产证的权利。因为当前很多开发商在楼盘售出后,借以各种理由,推延办理房产证。为此,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商品房销售合同”,将开发商办理、交付房产证的时间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不履行该义务的违约责任。只有这样,在以后发生纠纷时才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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