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被剥离了与生产资料的共有关系,他失去的不仅是锅里的米,还有说话时能让别人听到的喇叭。

更严格的说其实是丧失了政治权力,基于政治权力的自由和民主也会丧失。

我们继续从越南人民公社的解散来论证这个问题。

事实上资本眼中的自由是可以自由地出卖劳动力的自由,而被忽悠的劳动者的自由是缺少定语的自由。

更“悲哀”的是劳动者眼中的自由——以失去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抵御暴力的集体屏障为代价。

捅破这层窗户纸,就能解释为什么越南农村在90年代后出现了大量“越级上访”和土地纠纷案件。

那么解散人民公社,农民到底损失了那些权力?

1,公社瓦解前的“政治权利”,是一种被低估的、但人人在场的民主权力

在旧的人民公社体制下,社员的权利与其说是“投票权”,不如说是基于成员身份的否决权和生存权,请注意在这里生存权不是被资本家分配的权力!

所以公社是在场的政治,工分怎么算、口粮怎么分、五保户养不养,这些生产队里的争吵本身就是最基层的政治实践。

请记住政治本身就是解决这些问题,能参与才有政治权力,无法参与,其实是丧失了政治权力的一种体现。

因为政治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政治就是决定谁拿多少、谁管谁的权力博弈。能参与这场博弈,才算拥有政治权力;无法参与,便是被权力放逐。

所以当一个社员只要户籍在村,他就天然是公共池塘资源(土地、水源、集体积累)的合法分利者,也就是拥有政治权力。

过去他们闹队长、闹公社,这是内部矛盾,闹的是分配不均,本质就是政治权力的实践,而公社解散后,完全丧失了这种政治权力,严格意义上等于被剥夺了。

2,“自由民”的政治真空:谁来替农民工说话?

当公社解体,土地发包到户,村委会从生产调度者变成了土地发包方和税收协助者。农民的政治角色瞬间从集体成员变成了个体承包户。

在越南同奈、平阳的工业区,数百万工人住在狭窄的出租屋里。他们没有工会、没有农会、没有公社。他们唯一连接权力系统的通道,是那张暂住证(KT3)。

这种情况下他们连“闹”的权力都没有,或者说闹的主体都找不到,基本是完全丧失政治权力。

面对欺压,他们连“闹”的主体都找不到。向资本家讨薪是治安事件,向政府请愿是无组织行为。当一个阶级被打碎成无根的原子,政治权力的真空便由资本的规训和权力的沉默共同填满。

3,“自由”的双重代价

英国圈地运动产生的自由民,越南和当代东亚的后发资本主义模式下的自由民。

其产生逻辑都一样,集体的原子化,其实本质就是被剥夺的政治权力。

面对资本:他是自由的,可以随时被裁,不需要公社批准,这就是丧失政治权力的表现。

面对权力:他们是孤独的,他们失去了一种政治上的对抗权力,推土机强拆的时候,他只能自己去面对。

一个更刺痛的对比,其实越南知识分子常讨论一个悖论:公社在时,农民穷但有“份”;公社没了,农民看似自由了,却连“闹”的资格都失去了。

这验证了政治学上一个冰冷的逻辑:真正的民主权利,往往是以某种集体性的、甚至是被迫性的组织形式为载体的。 当那个载体被打碎,迎来的不是个人的解放,而是个人的原子化与权力的毛细血管化。

所以才有开头那句,当一个人被剥离了与生产资料的共有关系,他失去的不仅是锅里的米,还有说话时能让别人听到的喇叭。

请记住,人类所有政治权力都是通过集体表现出来,打散了集体等于被剥夺了政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