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国资委46号令对下岗工人是利好还是利空?

文/布衣评论者司马建国

读者给我们留言说:“司马建国老师,我们是下岗职工,能不能给我们帮忙研读一下国资委46号文件,对我们是利好还是利空?”

接到这个任务,我感到问题重大,又不愿意让网友失望。于是乎,又习惯了把身躯埋在沙发里,边喝酒边研读。文章看了三遍,瓶里的半斤酒也下肚了。当伸懒腰的时候,脑子里习惯性地闪出一句话:这家伙,估计血压又升高了。

为什么血压高?因为这份文件,和我们几千万下岗职工盼望的“解决历史欠账”,根本就是两码事。放下酒瓶我脑海里油然浮出一个问题:解放前,为了新中国成立,成千上万,革命先烈革命战士诚心诚意的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新时代为了中国特色,被下岗工人和职工他们值得吗?,

一、 先看事实:下岗工人不是“不能干”,而是“被牺牲”

从90年代中后期到2005年左右,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约2715万人。若加上城镇集体企业(如供销社、二轻系统)的下岗人员,总数估计在4000万至4500万人之间。这庞大的群体,就是我们财贸系统的骨干——供销社的营业员、粮站的保管员、生产资料公司的业务员、商店的柜员、粮库的保管员。

这些人不是懒汉,更不是废材。 他们很多是身怀绝技的“老商业”,打算盘、识货品、搞调拨、管仓储,都是几十年练出来的真本事。下岗,是因为国家要搞国企改革,搞“减员增效”,是时代需要他们做出牺牲。他们服从了大局,拿着几万块甚至几千块的“买断工龄”钱,就离开了奉献半辈子的岗位。

二、 痛点:社保欠费是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下岗不可怕,可怕的是“断保”

当年很多单位,特别是基层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效益一差,干脆“断供”。从90年代末开始,单位部分社保一欠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等到工人要退休了,为了办手续,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把本该由单位缴纳的本金和巨额滞纳金一次性补上。

湖南邵阳县供销系统:15个单位累计欠缴养老保险1.97亿元,其中单位部分1.35亿元,大部分由职工退休时个人垫付

河南某县供销系统:2000年前后改制,数千名职工“买断”后社保关系被搁置,至今仍有大量临近退休人员需一次性补缴十数万元,其中滞纳金占比超过一半。

这就是现状:工人替单位背了债,自己花钱买了“工龄”。

三、 论辩:46号令能帮我们要回这笔钱吗?

答案是:很难。文件虽好,但打不到我们身上的“痛点”。

1. 管的是“央企”,不是“僵尸企业”

46号令的板子,打的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而我们当年所在的县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市百货公司、乡镇粮管所,大多属于地方国企或集体企业,甚至很多已经成了“僵尸企业”(执照还在,但没业务,只剩个壳和几个留守人员)。国资委管不到这些“地方军”和“空壳公司”的头上来。

2. 追的是“投资损失”,不是“社保欠费”

文件的核心是追查“违规经营投资”造成的损失,比如乱担保、乱投资、盲目扩张。而单位欠缴社保,在当时常被解释为“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很难被界定为“个人违规决策”。你想追责,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难道要追整个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追了,他们又拿什么来还?

3. 时效已过,旧账难翻

很多老下岗工人和下岗职工是2010年前后退休的,补缴行为发生在多年前。法律上的诉讼时效(通常3年)早已过去。46号令是2026年生效的新规,它不负责翻几十年前的旧账。

四、 怎么办?出路在哪里?

既然46号令不是我们的“救命稻草”,那出路在哪?

1. 靠地方财政“挤牙膏”

目前看,唯一的希望是地方政府。像江西抚州、湖南邵阳等地,已经开始由财政或社有资产收益中挤出资金,采取“退一补一”的方式,逐步解决供销系统职工的社保欠费。但这需要地方有钱,且愿意担责。对于财政紧张的地区,这仍是遥遥无期。

2. 靠资产处置“优先偿债”

供销社、粮食系统往往还有老仓库、老门市部、老地皮。必须坚持一个原则:社有资产处置收益,必须优先用于清偿职工社保欠费和历史工资。 这是最后的底线,也是中央三令五申强调的“改制资产优先用于安置职工”的原则。但在执行中,这些资产常被用于抵偿银行债务或开发变现,真正落到职工头上的寥寥无几。

3. 靠政策豁免“滞纳金”

对于由个人垫付的滞纳金部分,应呼吁人社部门出台特殊政策,予以减免或由财政承担。这本就是因单位违约产生的惩罚,不应由下岗工人和下岗职工承担。但目前全国仅有少数地区对困难企业职工有滞纳金减免政策,覆盖面极窄。

结论:是“隔山打牛”,利好难及身。

46号令是管“现在和未来”的,是为了防止新的国资流失。而我们4000多万下岗工人和下岗职工的问题,是“过去的历史欠账”

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管“央企投资”的文件来解决“地方供销社、集体企业社保”的难题。 真正的利好,需要专门针对城镇集体企业、地方国企下岗职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需要地方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来“还债”,需要国家层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社保欠费清偿与补偿机制

下岗工人和下岗职工为国家改革扛过雷,现在老了,头发白了,身体垮了,不该再为当年的“断保”独自买单。他们的养老金,不应该成为一笔“糊涂账”,更不应该成为被遗忘的“沉默债务”。

(本文数据及文件依据均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人社部历年公报及地方财政、供销系统公开资料)

写作后记

在完成这篇调研文章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位令人难忘的朋友。

那是郑州一个初春的午后,在某个老供销社宿舍区的小院里,我们见到了这位姓李的老师傅。他今年六十八岁,2017年从市生产资料公司退休。谈起养老金的事,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从里屋拿出一个褪了色的文件袋。

里面整整齐齐地装着:1998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的“买断工龄”协议、2017年的退休审批表,还有一张字迹已经有些模糊的银行转账凭证。

“十二万三千八百元。”他指着那张凭证说,声音很平静,“退休时,我自己承担了全部的养老金,包括滞纳金。虽然无奈地交纳了,但是心又不甘。”

他抬起头,看着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我常常在想——社会主义国家,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那一刻,小院里很安静。远处传来孩童玩耍的声音,近处只有春风吹过老槐树叶的沙沙声。

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答案。

但我们知道,在中国成千上万个类似的老家属院里,在无数个类似的老槐树下,坐着成千上万个“李师傅”。他们曾经是营业员、保管员、业务员,曾经是那个时代最让人羡慕的“公家人”。他们为国家建设流过汗,为改革开放让过路,然后在自己最需要保障的年纪,却发现那条本以为最坚实的“保障线”,需要自己亲手一砖一瓦重新垒起来。

垒起来的,是养老金。

垒不起来的,是那份失落与不甘。

国资委46号令是一份严肃的文件,它指向的是现在和未来。但“李师傅”们的问题,是历史和现实交织的结。这个结该怎么解?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在谈论任何宏大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时,都不应该忘记那些曾经构成国有资产最基础单元的“人”——那些已经花白头发、弯了腰背,但依然在认真生活的普通人。

离开时,李师傅送我们到院门口。他说:“我今年六十八了,不指望能要回什么。但要是以后的政策,能让比我年轻的人不再走我的老路,那就好了。”

春风吹过老街,吹动他花白的头发。我们回头时,他还在院门口站着,身影在那棵老槐树下,显得格外清晰,也格外单薄。

也许,衡量一个政策的好坏,不仅要看它防止了多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还要看它抚平了多少普通人一生的不甘。

这,就是我们写下这篇文章的全部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