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契税(受赠方必缴,无优惠):按税务核定的房屋评估价×3%(各地在3%-5%区间,直系亲属统一按3%执行);夫妻间赠与、法定继承免征契税。
2、印花税(双方均缴):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0.05%;2027年底前享受减半优惠,实际按0.025%缴纳,赠与方、受赠方各缴一份。
3、增值税及附加(赠与方):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抚养/赡养人之间赠与,全额免征;赠与非亲属且房屋不满2年,按5%征收率缴增值税及附加。
4、个人所得税(赠与方/受赠方):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抚养/赡养人之间赠与,双方均免征个税;赠与非亲属,受赠方按“偶然所得”缴20%个税(计税价-合理费用)。
5、土地增值税(赠与方):个人赠与住房,不征收;赠与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按规定计征(个人销售非住宅按5%核定征收)。
6、不动产登记费(受赠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属行政规费。
7、公证费(非强制):2026年多数城市取消赠与强制公证;少数地区仍要求的,按评估价1%-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房产赠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赠与房产前必须确认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纠纷、未还清贷款等限制过户情形,有贷款需先结清或银行同意。
2、区分赠与对象是否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税费远低于非直系亲属,非亲属赠与需缴纳20%个税,成本极高。
3、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减名、更名属于婚内变更,不属于赠与,免征契税、个税,费用极低。
4、赠与协议必须明确赠与内容、是否单独归受赠人个人所有,避免婚后赠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5、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过户,赠与人通常无法随意撤销,无正当理由不能反悔要回房产。
6、受赠房产再次出售时,不满足满五唯一需按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远高于普通二手房。
7、赠与前必须核算全部成本,包括契税、印花税、可能的公证费、评估费及未来出售税费。
8、部分地区办理赠与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派出所或公证处证明。
9、赠与房产同样受限购政策影响,受赠人必须具备当地购房资格,否则无法过户。
10、赠与过户后,房屋的持有年限以原产权人取得时间为准,不是以新产权证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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