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戏”与“挖坑——从李道国被“跨省”说开去

近来听闻一桩奇案,直教人疑心是否错翻了黄历,回到了那“莫谈国事”的年头。说的是那河南辉县储备窑村,有李道国者,本一介书生,因家乡山峦被毁、河道被填,父老含冤,遂挺身而出,代民维权。这本是“路见不平”的古道热肠,不料竟成了“敲诈勒索”的阶下之囚。且这抓捕,不是寻常的“请君入瓮”,而是千里迢迢的“跨省伺候”。
这便奇了。据公开的文字,那毁山采矿的“中全公司”,本是手续不全、环评造假的主儿,被督察组责令拆除,乃是咎由自取。村民索赔,有乡政府白纸黑字作证;协议金额,是三方签字画押的结果。更奇的是,对方不按协议公对公转账,偏要由某“夫人”私户转来二百万;李道国警觉,恐是陷阱,竟原路退回,分文不取。这般的谨慎与清白,按律法讲,该当褒奖才是,怎地反倒成了“罪证”?莫非如今这世道,退钱也犯法了么?
我看这案情,倒不像是在断案,分明是在“做戏”。这戏码,老看客们是眼熟的。先有鸿茅药酒跨省捉医生,后有某地因言抓老汉,套路总是一般:你若要讲理,他便与你讲“刑”。那毁山断水的巨贾,据说曾是“道德模范”、“最美村官”,头衔金光闪闪,背后却是挖山不止。这等“模范”,大约是极会“做人”的,与某些“父母官”称兄道弟,把酒言欢。于是,法律这柄利器,便从惩恶的剑,变成了护短的盾。你维权,便是“破坏稳定”;你索赔,便是“敲诈勒索”。这顶帽子,扣得何其顺手,何其毒辣!
那二百万的退款,本是防身的盾牌,如今反成了刺向自身的矛。这便是我所说的“挖坑”了。那转账的私户,怕不是送钱的菩萨,而是埋雷的夜叉。他们哪里是要赔偿?分明是要你“收钱”,好坐实你“勒索”的罪名。幸而李道国懂法,退了回去,才没让这脏水彻底泼成。但即便如此,那“跨省”的铁腕还是来了。这让我想起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未必不知你是冤枉的,但他们更知道,这一抓,能寒了维权者的胆,能堵了众人的口。这叫做“杀鸡儆猴”,是顶厉害的一招。
呜呼!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官商黑”的勾当的。那青山被剃了头,绿水被填了土,村民的田地被毁,这些实实在在的“恶”,无人去“刑拘”;一个为众人抱薪、分文未取的书生,却要坐在冰冷的囚室里,面对莫须有的指控。这真是:毁山者逍遥法外,护乡者身陷囹圄。莫非那“法治”二字,只是写在纸上,糊在墙上,专为无权无势者设的牢笼么?

我劝那些还在为强权摇旗的笔杆子,那些为虎作伥的“差人”,且摸摸自己的良心(倘若还有的话)。今日你为几两银钱,能构陷一个李道国;明日那挖山的大锤,未必不会砸到你祖宗的坟头上。到那时,谁来为你“维权”?怕是只有那冷冰冰的手铐了。
最后,借用一句老话,送给李道国及所有还在抗争的“抱薪者”:“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世道虽有时昏暗,但总有人要点灯。那灯,便是公理,便是人心。那挖坑做戏者,终将掉进自己挖的深坑里。我们且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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