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价不同,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房屋产权,受赠人无需支付购房款;买卖合同是有偿交易,买方需向卖方支付约定购房款。

2、税费标准不同,赠与主要缴纳契税、印花税,部分情形涉及个税;买卖按正常二手房缴税,含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计算方式与税率差异较大。

3、撤销权不同,普通赠与在过户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公证及公益道德类赠与除外;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撤销,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权利义务不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承担房屋瑕疵担保责任;买卖合同中卖方需保证房屋无质量瑕疵、产权清晰,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5、过户条件不同,赠与凭赠与合同、公证书等办理过户;买卖凭网签合同、资金流水、完税证明等完成过户,审核重点与材料不同。

6、再出售税费不同,赠与所得房屋再次转让时,个税通常按差额20%征收;买卖所得房屋再出售按普通二手房个税政策执行。

7、债务风险不同,赠与可能被认定为逃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撤销;买卖合同如为真实交易且对价合理,一般不会因债务被轻易撤销。

8、家庭财产认定不同,婚内一方受赠房屋,明确归个人则为个人财产;婚内购买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限购政策影响不同,部分城市对赠与有资格限制,赠与后双方可能影响购房名额;买卖严格执行限购,需具备购房资格。

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依法成立的房屋赠与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赠与人应按约定交付房屋并配合过户,受赠人有权要求履行。

2、房屋所有权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时生效,仅签赠与合同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3、未经公证的普通赠与,在房屋过户登记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依法撤销赠与。

4、经过公证或具有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拒不履行的受赠人可请求继续履行。

5、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收回房屋。

6、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生效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可拒绝履行或撤销赠与。

8、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应返还房屋,财产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9、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虚假赠与,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合同,赠与行为无效。

10、无权处分他人房产签订的赠与合同有效,但无法直接过户,需经权利人追认或取得处分权后方可完成产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