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将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从一家证券公司转移到另一家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的过程。这是一项投资者自愿进行的操作,允许投资者在哪个券商处购买的证券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若需要将证券转至其他券商进行卖出或交易,投资者需向原托管券商申请转托管手续。
转托管业务的一般流程如下: 1. 投资人向转出券商提出申请,填写《转托管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认真填写转入证券的账户代码、证券品种、数量,并必须填写转入券商名称及其对应的席位号。 2. 转出券商收到申请后,应认真核对投资者身份证和申请内容是否正确。核实无误后,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转托管要约。当日停牌的证券不能再托管。 3. 转托管委托要约后,还可以在当日收市前提出要约申请撤销订单。 4. 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将转托管处理后的数据输入“结算数据包”,通过结算通信系统发送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根据收到的转托管数据及时修改相应的份额明细账。 5. 转出券商每接受一笔转托管业务,将向投资者收取30元人民币的转托管费。重新托管成功后,投资者仍可使用原转入券商的深圳账户进行买卖交易,除非账户被封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深交所的转托管业务主要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但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交易系统转入的证券仅包括A股、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深交所上市证券,权证和国债不能进行转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