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非一次常规的估值调整,而是一种带有“风险纠偏”性质的应急操作。

为何需要启动“重估机制”

从公告措辞可以看到,基金管理人明确提到两个关键词:

  • 国际主要市场白银价格出现显著波动
  • 与上期所白银期货价格差异较大

这意味着,在近期的剧烈行情中,外盘白银价格的真实波动,未能被内盘期货价格完整反映。原因并不复杂,包括但不限于:

  • 涨跌停限制导致价格钝化
  • 夜盘与时区错位
  • 流动性阶段性枯竭
  • 极端行情下的交易中断与限仓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机械地以国内期货结算价作为基金资产估值基础,基金净值将不可避免地偏离真实的可交易价值,进而对申赎、公允披露乃至二级市场交易形成误导。

换句话说,问题不在于价格涨跌,而在于“价格是否真实”。

此次估值重估是如何操作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并未采用“直接使用外盘价格替代估值”的方式,而是选择了一种更为审慎、也更符合监管逻辑的方法。

具体而言,本次调整具有三个关键特征:

第一,不引用绝对价格,只引用波动幅度。基金并非直接以外盘白银期货价格作为估值基准,而是参考国际主要市场白银期货在指定时点的涨跌幅。

第二,采用固定时间锚定。估值基准时间统一为北京时间下午3点,将当日与前一交易日同一时点的国际白银价格进行对比,计算涨跌幅。

第三,通过“映射”修正基金资产价值。上述涨跌幅被用于修正基金所持有的白银期货合约估值,而非改变合约本身的定价来源。

这种方式的本质,是在内盘价格暂时失灵的情况下,引入外盘作为“方向与幅度校准器”,而不是彻底更换定价体系。

为何涉及多个中远月合约

公告中被列明的合约包括AG2604、2605、2606、2608、2610、2612,覆盖了较长的期限结构。

这本身说明两个问题:

  • 基金的风险敞口并不集中在极短期
  • 价格失真并非仅存在于近月,而是扩散至整个白银期货曲线

在极端行情下,一旦核心定价锚出现偏移,远月合约反而更容易被“冻结”在旧预期中,从而放大估值偏差。这也是为何此次重估并未局限于某一个主力合约,而是采取整体修正。

对基金净值与交易的直接影响

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调整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两个层面。

第一,基金净值可能出现一次性修正。如果此前国际白银价格已发生大幅波动,而国内期货未能同步反映,那么在重估机制启动后,净值可能出现“跳变式调整”。这并非新增风险,而是对既有风险的集中反映。

第二,LOF二级市场的折溢价将重新定价。当净值更接近真实资产价值后,二级市场价格与净值之间的偏离空间将被压缩,部分依赖信息不对称或价格滞后的交易策略可能面临快速失效。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调整并不意味着趋势判断的改变,而是对价格真实性的修复。

这一公告真正值得重视的地方

从更高层面看,这并不是一条“利好”或“利空”公告,而是一条状态确认公告。

它确认了三件事:

  • 当前白银市场已进入非常态波动阶段
  • 内外盘价格联动在短期内出现断裂
  • 公募基金层面已经开始启用应急估值工具

当基金管理人选择主动修正估值方法时,往往意味着:如果不这样做,市场参与者将无法获得真实、可比、可交易的资产价格信息。

(以上内容由AI辅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