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先生发现自己钱包中价值20万元的以太坊不翼而飞时,他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警方在受理后却告知:“此类案件涉及虚拟货币,跨境追查难度极大,暂时不符合立案标准。”这一幕,正在全球各地以太坊(乃至整个加密货币)投资者身上重复上演,以太坊作为全球第二大加密货币,其“被盗不立案”的现象,不仅让个体投资者承受巨大损失,更折射出传统法律体系与新兴数字资产之间的深刻矛盾。

“不立案”的现实:为何以太坊被盗案件频频受阻?

以太坊被盗后难以立案,并非法律对受害者的“冷漠”,而是多重现实困境交织的结果: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模糊

尽管我国民法典已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虚拟财产”在刑法中的具体地位仍不明确,以太坊作为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其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公私财物”,各地司法机关存在不同认定,部分基层民警认为,“虚拟货币缺乏实体形态,价值波动大,难以界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导致案件在受理阶段即被搁置。

跨境追踪与取证的技术壁垒

以太坊基于区块链技术,交易记录公开透明,但“透明”不等于“可追溯”,黑客通常通过“混币器”(如Tornado Cash)将赃款拆分成无数笔小额交易,或通过跨链转移到其他公链(如比特币、波场),最终流向境外交易所或OTC(场外交易)平台,警方即便锁定黑客地址,也需通过国际警务协作调取境外数据,而各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不一,协作周期长达数月甚至数年,远超普通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

损失金额认定与立案标准的冲突

根据我国刑法,盗窃罪需达到“数额较大”(1000元至3000元以上)才予立案,但以太坊价值波动剧烈,案发时的价值与立案时的价值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受害者被盗10个以太坊(案发时价值2万元),但警方立案时以太坊价格已跌至1万元,导致“损失金额”不满足立案标准,黑客常通过“恶意合约攻击”“钓鱼**”等非传统盗窃手段作案,司法机关在定性时也面临“盗窃”还是“**”的争议,进一步拖延立案进程。

司法资源的权衡与选择性执法

近年来,加密货币犯罪案件数量激增,但基层警方的专业能力与资源配置有限,相比传统刑事案件,以太坊被盗案件“侦破难度大、追赃率低、社会关注度小”,部分警方在“投入产出比”的考量下,更倾向于将资源集中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导致虚拟货币被盗案件被“边缘化”。

投资者的“维权之痛”:当法律保护成为“奢侈品”

“不立案”的背后,是投资者维权的艰难处境,王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某杭州投资者因交易所被盗损失50万元,警方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上海一位用户遭遇“假钱包”**,报案后因“无法确定嫌疑人”而不了了之。

对于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以太坊被盗往往意味着“血本无归”,他们缺乏专业的区块链知识,难以自行追踪资金流向;即便通过链上数据发现黑客地址,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冻结或追回资金,更无奈的是,部分受害者因担心“投资加密货币不被承认”,甚至不敢公开报案,选择默默承担损失。

这种“维权无门”的现状,不仅削弱了投资者对加密货币市场的信心,更助长了黑客的嚣张气焰,据链上安全机构Chainalysis报告,2023年全球加密货币黑客攻击造成的损失高达12.5亿美元,其中以太坊生态(包括Layer2和DeFi协议)占比超过40%。

破局之路:从“不立案”到“难立案”,虚拟财产保护如何突围?

以太坊被盗“不立案”的困境,本质上是传统法律体系与去中心化数字经济之间的适配问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需从法律、技术、监管多维度协同发力:

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完善刑事立法

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或单行立法,明确以太坊等加密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地位,将其纳入盗窃罪、**罪的犯罪对象范畴,针对加密货币犯罪特点,制定专门的“损失计算标准”——以案发时的市场价格为准,避免因价格波动影响立案。

构建区块链数据追踪的司法协作机制

推动建立国家级区块链数据追踪平台,整合公安机关、交易所、区块链安全机构的技术资源,实现对以太坊链上交易的实时监控与快速溯源,应加强国际警务协作,与主要经济体签订“加密犯罪执法互助协议”,简化跨境数据调取流程,提升案件侦破效率。

强化交易平台与个人的安全责任

要求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履行“KYC”(了解你的客户)和“AML”(反洗钱)义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交易(如短时间内大额转入转出)进行拦截,向投资者普及安全知识,推广“硬件钱包”“多重签名”等防护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被盗风险。

探索“区块链 司法存证”新模式

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建立电子证据存证平台,投资者在遭遇以太坊被盗时,可实时将交易记录、黑客地址、损失金额等数据上链存证,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降低警方取证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