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金融风险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已成为我国监管重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虚拟货币“挖矿”属于被禁止的“淘汰类产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活动,若发现身边存在“挖矿”行为,公民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举报,具体应向哪些部门反映呢?以下为详细指引:

核心举报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职责依据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各级发改部门是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挖矿”活动的清退、整治工作,并受理相关举报。

  • 新增或“死灰复燃”的“挖矿”项目;
  • 以“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名义变相开展的“挖矿”活动;
  • 为“挖矿”项目提供土地、电力、能耗等支持的行为。
    举报途径
  • 拨打全国统一政务服务热线 12345(转接发改部门或直接反映问题);
  • 通过当地发改委官网“网上信访”“举报投诉”等渠道提交材料。

协同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能源局

职责依据
“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且常与数据中心、云计算等业务混淆,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负责对“挖矿”项目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管,查处违规供电、超能耗用电等问题。

  • 企业或个人利用工业用电、居民用电从事“挖矿”活动;
  • 数据中心、通信企业等为“挖矿”提供算力支持或变相服务;
  • 能源企业违规向“挖矿”项目供应电力。
    举报途径
  • 工信部:官网“违法违规举报平台”或电话 010-12381
  • 国家能源局:能源监管热线 12398(针对电力相关违规行为)。

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

职责依据
虚拟货币“挖矿”常与非法集资、洗钱、金融**等犯罪活动交织,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打击相关金融违法行为,切断“挖矿”活动的资金链条。

  • 银行、支付机构为“挖矿”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等服务;
  • 以“虚拟货币挖矿投资”为名义的非法集资、传销活动;
  • 通过虚拟货币“挖矿”进行洗钱、逃税等金融犯罪行为。
    举报途径
  •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举报电话或“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举报入口;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78 或地方监管局举报渠道。

公安机关:

职责依据
若“挖矿”活动涉嫌犯罪(如非法经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 组织化、规模化的“挖矿”团伙,或涉及跨境的“挖矿”犯罪;
  • 利用病毒、木马等非法手段窃取他人设备进行“挖矿”;
  • 与“挖矿”相关的洗钱、赌博、逃汇等犯罪活动。
    举报途径
  • 拨打 110 或前往当地派出所现场举报;
  • 通过“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www.cyberpolice.cn)提交线索。

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挖矿”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 市场监管部门:若“挖矿”涉及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可拨打 12315 举报;
  • 网信部门:若“挖矿”通过非法网站、APP传播,可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反映;
  • 自然资源部门:若“挖矿”项目违规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环境,可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或环保部门举报。

举报注意事项:

  1. 提供有效线索:尽量详细说明“挖矿”活动的地点、时间、规模、涉及主体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网址、账户信息等);
  2. 通过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官方公布的举报途径,避免信息泄露或被虚假平台误导;
  3. 遵守法律法规:举报应基于客观事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信息,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公民,若发现“挖矿”行为,应及时向上述部门举报,共同抵制非法活动,营造清朗的经济环境,举报时可根据具体问题的性质,选择对应的主管部门,确保线索得到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