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深度融合与地缘政治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中国与欧盟的经贸关系虽互为重要合作伙伴,但近年来欧盟在部分领域对华采取的限制性政策(如出口管制、投资审查、“去风险化”策略等),给中国企业的跨境交易带来了新挑战,面对欧盟的不支持甚至壁垒,中国企业需以“韧性思维”主动求变,通过战略调整、模式创新与多元布局,开辟跨境交易的新路径。

欧盟政策限制的核心表现:从“开放合作”到“ selective engagement”

欧盟对华政策的调整,本质上是其“战略自主”与“价值观外交”在经济领域的延伸,具体到跨境交易,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技术出口管制趋严,2023年欧盟更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半导体、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对华出口门槛提高,限制高端设备、关键技术及软件的跨境流动;
二是投资审查政治化,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正式生效,要求外国企业在欧并购、参与公共采购前需申报是否获得政府补贴,中国企业因“所有制性质”易被额外审查,交易周期拉长、不确定性增加;
三是绿色与数字壁垒凸显,欧盟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同时以“数据安全”为由限制中资企业参与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绿色保护主义”与“数字排他性”双重壁垒。

这些政策虽未完全阻断中欧经贸往来,但确实增加了交易成本与合规风险,迫使中国企业重新思考“如何在限制中寻找机遇”。

应对欧盟限制的跨境交易破局策略

面对欧盟的“不支持”,中国企业需跳出“被动适应”思维,以“主动破局”为核心,通过战略、模式与合规的三重升级,构建跨境交易新韧性。

(一)战略层面:市场多元化与供应链“双循环”

过度依赖单一市场易受政策冲击,中国企业需加速“全球市场再平衡”,在巩固欧盟市场基本盘的同时,拓展新兴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空间,家电企业海尔通过“本土化研发 区域化生产”模式,在东南亚建立生产基地,既规避了欧盟关税壁垒,又辐射中东非市场;新能源企业宁德时代则在德国、匈牙利建厂,实现“本地化供应”,降低物流成本与地缘政治风险。

需推动供应链“双循环”:对内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减少对欧盟高端零部件的依赖(如半导体设备、精密仪器);对外通过“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在沿线国家构建区域供应链集群,形成“欧盟市场—新兴市场—供应链腹地”的联动格局。

(二)模式层面:从“产品出口”到“能力输出”

传统“卖产品”的出口模式易受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企业需向“技术 服务 标准”的能力输出转型,光伏企业隆基绿能不仅向欧盟出口组件,更通过提供“光伏电站 储能 智能运维”一体化解决方案,从设备供应商升级为能源服务商,绑定长期合作协议;工程机械企业三一重工在欧盟建立“研发中心 培训基地”,输出本地化技术与人才,提升客户粘性。

可探索“数字贸易新业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如SHEIN、Temu)以“小单快反”模式适应欧盟快速变化的消费需求,规避传统贸易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利用RCEP等自贸协定规则,通过“东盟 欧盟”转口贸易,优化原产地规则,降低合规成本。

(三)合规层面:深度融入欧盟规则体系,以“透明化”破解“不信任”

欧盟政策的底层逻辑是“规则优先”,中国企业需主动适应其规则体系,将“合规”转化为竞争力,在数据安全领域,严格遵循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建立本地化数据中心,明确数据跨境流动合规路径;在绿色贸易领域,积极参与欧盟“碳足迹认证”,通过全产业链减排降低CBAM成本,如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通过电池回收体系与低碳生产,获得欧盟“绿色护照”认证。

需善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针对欧盟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企业应积极应诉,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其“歧视性条款”;在投资审查中,提前进行“合规尽调”,通过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等方式降低政治敏感度。

长期视角:以“开放共赢”重塑中欧经贸互信

欧盟对华政策的“不支持”本质上是短期利益与战略焦虑的体现,而中欧经济结构的互补性(如欧盟的技术与中国制造、市场)决定了“脱钩”不符合双方利益,中国企业可通过“价值共创”重塑互信: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议题上,与欧盟企业共建绿色技术联盟;在数字经济领域,联合制定跨境数据流动标准,推动“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贸易规则。

长远来看,跨境交易的突破不仅依赖于企业个体的策略调整,更需国家层面的制度支撑——通过自贸协定谈判降低关税壁垒,通过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保障企业权益,通过多边机制反对“单边制裁”与“技术保护主义”,唯有以“开放”对“封闭”、以“合作”对“壁垒”,方能在不确定性中开辟中欧经贸往来的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