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或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所有制形式。
从古迄今,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式:原始公社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不存在一些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占有他人的劳动,即剥削。
但是,由于所处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阶段不同,原始公社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又有着本质差别。
原始公社所有制,是在人类社会最初阶段出现的,与当时极端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
在原始社会,人们只能制造和使用最简陋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劳动技能十分低下,个人无力单独同自然界作斗争,只有依靠集体,共同劳动,才能获得维持生存的物质资料。
社会生产力的这种极其低下的状况,决定了原始公社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特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原始公社成员公共占有,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劳动,对共同的劳动成果实行平均分配。
在原始社会末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原始公有制走向解体,出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是人类历史的进步。
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三种私有制的基本形式,即奴隶主私有制、封建主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
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获得巨大发展,同时生产资料也愈来愈集中于少数大资本家手中,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
日益发展的生产力和日益社会化的大生产,要求摆脱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狭隘框框,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
因此,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来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无产阶级通过社会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改造个体私有制而建立起来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出现,结束了几千年来劳动人民被剥削受压迫的历史,使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真正的主人,开始了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的新时代,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无限可能性,并为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奠定了牢固基础。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它采取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此外,还存在城乡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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