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时,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该行为应被视为自用房产,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即使政府无偿提供的办公场所,也需要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