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收到劳务费并开具发票时,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计提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时,需进行如下操作: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 支付派遣人员工资时,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扣除5000元及个人社保后的部分)

4.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5. 根据差额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费用后的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6. 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 期末结转时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管理费用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